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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信学院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5日 点击: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湘学助〔202037号)及《湖南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湖工学字[2020]4)等文件规定,落实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方案》。

一、工作小组设置:

(一)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立波、罗庆云

成员:李玉秀 、高为民 、任长安

(二)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

任:李玉秀

副主任:周艳红

员:曹丽慧、尹帅、蒋蔚、黄宝乐、刘泽芬、周艳红

二、评选范围和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必须为计信学院各专业全日制已注册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不包括2020年“专升本”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成绩优秀的学生,参评当学年度的学业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国家助学金”参评对象为计信学院各年级各专业全日制已注册学生。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每个班级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由评定小组按照专业及格人数进行分配。具体公式如下:

1、国家励志奖学金:各年级班级分配名额=班级及格人数*(所有名额/三个年级及格总人数(不包括专升本学生))

2、国家助学金:各年级班级分配名额=班级人数*(所有名额/四个年级总人数(包括专升本学生))

(三)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037号)的要求,学院认真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都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要保障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城镇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原则上获得资助。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参评当学年度的学业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其中,国家奖学金申报者,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都必须在评选范围内的10%以内;如排名在10%30%之间,需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如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的情形。

(五)由各班辅导员和班主任督促学生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三份)、并对有关内容认真核实、严格把关。

(六)由学院进入湖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各位申报的学生统一使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表格,不得更改表格里其它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申请表格用A4的纸正反双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注意:请获助学生在系统填写后再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200字以上,推荐理由100字以上,学院意见100字以上,要求字迹清楚,不同学生的申请理由、推荐意见和院(系)意见不能雷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150字以上,国家助学金申请理由100字以上,如只填“学习成绩优异”、“家庭贫困”等将不受理申请。)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安排情况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班级参评当学年度的学业及格率,助学金根据班级总人数,具体名额分配详见学院网站通知并另行通知各班。

二)我院2020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人,由符合以上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的学生自主上报,根据学业成绩绩点和综合测评绩点在院内进行排名,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会议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方面评定,确定我院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5天后,若无异议,则确定最终名单。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63人。国家励志奖学金额为5000/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实行等额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分春季和秋季两次发放。

(三)申请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必须为本校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20年专升本除外);

8)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原则上为校特等奖学金或者校一等优秀奖学金获得者。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5)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经济困难或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标准(即入库);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班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在前10%,且无挂科现象;

7)必须为本校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20年专升本除外);

8)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原则上应是学校二等(含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符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经济困难或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标准;

6、原则上七大类同学必须评一等助学金

7、生活俭朴。

四、推荐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推荐程序:

学生书面申请---带班辅导员协调班主任开展班级评议、推荐---带班辅导员初审---学院党委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工作处。

(三)工作时间安排:

1、国家奖学金:

1)各班根据学院文件规定布置评选工作,以班为单位填写推荐审批表(从学院网页下载),各班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班主任和辅导员审核推荐名单。1010日前各班汇总材料,并将班长、班主任、年级辅导员签字确认的汇总材料交学院学生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35043609@qq.com.勤工部邮箱(jixinqingongbu@sina.com)。

21012日至13日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汇总材料,并将材料递交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再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将推荐名单于1014日至20日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完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各班根据学院文件规定布置评选工作,以班为单位填写推荐审批表(从学院网页下载),各班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班主任和辅导员审核推荐名单。1018日前各班汇总材料,并将班长、班主任、年级辅导员签字确认的汇总材料交学院学生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勤工部邮箱(jixinqingongbu@sina.com)。

21019日至20日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汇总材料,并将材料递交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再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将推荐名单于1021日至27日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完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

3、国家助学金

1)各班根据学院文件规定布置评选工作,以班为单位填写推荐审批表(从学院网页下载),各班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班主任和辅导员审核推荐名单。1026日前各班汇总材料,并将班长、班主任(毕业班除外)、年级辅导员签字确认的汇总材料交学院学生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勤工部邮箱(jixinqingongbu@sina.com)。

21027日至28日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汇总材料,并将材料递交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再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将推荐名单于1029日至114日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完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严格把握条件,不能突破评审指标,评选推荐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不得将名额资金拆分,杜绝将国家奖学金平均分配的现象,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3、严禁班级从受奖励学生中收取奖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奖励学生使用奖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获奖学生捐赠捐助奖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奖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

4、各班级要组织获奖的学生填写志愿者服务书,懂得感恩,懂得回报国家和社会;积极参加学校公益劳动,奉献爱心。

六、材料报送要求及注意事项

1、具体报送材料:《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XX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报告》、《湖南工学院获奖学生优秀事迹简介表》、《学生优秀事迹材料》(见附件1-7);湖南工学院学生成绩卡。

2、注意事项:表格统一使用湖南省学生资助系统下载的表格,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汇总表请学生确认信息并签名,特别注意学生姓名、入学年月、学制要准确无误,避免错误的信息给后续的工作带来不便。

3、推荐理由、二级学院意见栏及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其他内容可以使用电脑录入。

4、申请审批表一定要学生本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在系统里输入申请表信息时,输入完还需仔细核对,避免错误的信息给后续的工作带来不便。

5、若班级推选上来的名单不符合要求,一经查实,取消该班级当事人名额并不再顺延。

6、请特别注意:学生姓名、入学年月、银行卡号要准确无误,避免错误的信息给后续的工作带来不便。

 2020年奖助学金附件.zip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20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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