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正文
湖南工学院应届毕业生就业须知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04日 点击:

 

一、《报到证》有什么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的就业证明。

《报到证》具有以下作用:

1、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3、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6、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二、《报到证》初次办理手续

1、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应及时向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分别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和二级学院各持一份)或用人单位接收函。

2、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接受函制定派遣方案,并派专人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服务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3、对于毕业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报到证》将被统一派遣至生源所在地。

 

三、《报到证》改派手续

《报到证》调整改派适用对象:已落实单位派遣,在择业期内申请改派到新单位的毕业生(改办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

办理步骤及要求:

1、到原用人单位开具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原《报到证》是开回生源地择业的,请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改派的意见;

2、与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接收函》)(改回原籍,本人书写回原籍的申请书);

3、到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开具并审签《改派申请表》,《介绍信》;

4、持《证明》、《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接收函》)、《介绍信》、《改派申请表》和《毕业证书》、原《报到证》(上下两联)、身份证原件到省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5、所有需递交的证件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若无原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的公章。户口、档案托管在省就业指导中心的可免学校《介绍信》及《改派申请表》。

 

四、《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

《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适用对象:湖南省内高校毕业、《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遗失的毕业生(2000年以后(含)的毕业生)。(自签发之日起满一年后遗失不予补办,由省级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遗失证明》代替执行《报到证》的功能。)

办理步骤级要求:

1、到公开发行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报到证》作废,获取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2、持本人书写的《补办报到证申请书》、刊登《遗失申明》的报纸到学校的就业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审核、盖章,并开具《补办报到证证明》(或《介绍信》);

3、持《补办报到证证明》(或《介绍信》)、登有《遗失申明》的报纸、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省就业中心业务大厅补办新《报到证》(或《遗失证明》)。

4、所有需递交的证件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若无原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的公章。

52000年之前的《统一分配工作报到证》或《就业派遣报到证》遗失补办,须电话咨询省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方式: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办理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