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签发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 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政策依据:
1.国家教委《关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1997〕6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1998年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发〔1998〕8号)
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责任单位: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方式: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办理时间:工作时间内随到随办,受理10分钟内办理完结。
办理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