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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发展对象确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2日 点击:

院内各学生党支部:

为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要求,请务必按要求做好本次党员发展对象确定工作。现将2024半年大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范围:

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必须符合发展党员细则规定的条件。

二、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1、思想上有入党的强烈愿望,在实际行动中有不断端正入党动机的具体表现;

2、已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

3、在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后,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进行一次思想汇报

4、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二)学习成绩条件

1、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秀;

2、考察期以来至少获得一个校级荣誉或两个学院级荣誉以上。

(三)工作能力标准

1、学生干部应工作认真负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2、普通同学应做到能主动、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能为组织或集体作出贡献。

(四)群众基础标准

1、培养联系人认可,有培养联系人向党组织的明确意见表示:考察对象经过一年的培养、考察,已基本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可以发展;

2、同学接受,能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关心同学;

3、教师肯定,班主任、有关教师、辅导员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应基本趋同,即基本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可以发展;

4、团组织推荐,所在团支部或团委有向党组织推优的事实。

(五)日常表现

1、遵章守纪,无任何违纪记录,无任何一级通报批评记录;

2、学生宿舍区表现良好,无违规记录;

3、在各类公益活动中表现积极。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2.认真听取团支部、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3.学院统一组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检验培养教育质量;

4.支部委员会将各方意见与考试结果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5.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列为发展对象;

6.学院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7.学校党委党校组织集中培训,凡是未经培训或培训未结业的,不能发展入党。

、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手写)、思想汇报(手写、四份)、自传(手写)、外调证明材料、前一学年成绩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复印件以及荣誉证书复印件以及所有附件表格材料。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

2、材料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所获奖励及历任职务均为入校以后。

3、申报材料按照个人装订,审核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材料,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4、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学生干部可优先考虑。

5、材料上交要求及具体时间请关注后续通知



中共湖南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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