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本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湖工组干〔2013〕2号
发表于:2013年01月29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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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本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王本强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正科级干部;
龚会娟同志任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正科级干部;
廖阔同志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正科级干部;
周艳红同志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正科级干部;
代俭英同志任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正科级干部;
王云峰同志任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正科级干部;
彭国柱同志任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正科级干部;
张勇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正科级干部;
刘永晟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副科级干部;
刘毅斌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副科级干部;
张艳霞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副科级干部;
肖琼芳同志任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副科级干部;
蒋熠同志任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副科级干部;
李琪同志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副科级干部;
谷淡平同志任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副科级干部;
徐艳红同志任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副科级干部;
曾喜云同志任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副科级干部;
蒋才姣同志任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副科级干部;
杨聪斌同志任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副科级干部;
舒畅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副科级干部。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湖南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3年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