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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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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实施程序:

使用部门申购→教务处审核→院领导审批→资产处组织采购→使用部门组织验收→入库建卡→逐级审批报帐。

2.行政设备、家具购置实施程序:

使用部门申购→资产处汇总审核→院领导审批→资产处组织采购→使用部门组织验收→入库建卡→逐级审批报帐。

3.设备维修流程:

使用部门提出维修申报→资产处受理→现场勘察提出维修或购置意见→领导审批→资产处组织实施→使用部门组织验收→逐级审批报帐。、

4.设备报废、报损处置程序:

使用部门提出报废(损)申请报告→资产处汇总填写审批单→财务、审计、资产处审核(教学设备教务处审核)→院领导审批→资产管理科办理(销帐、销卡,残值上交财务)。

5.房产管理工作流程:

1)公房调配:

部门申请→资产处受理、提出方案→院领导审批→资产科实施(与使用部门办理用房手续)。

2)周转房:

个人申请→所在部门审批→人事、资产处审核→资产科办理手续。

3)产权证办理手续

使用人填写购房申请表→交办证费→提供相关资料(户口本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市职能部门审批→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