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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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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湖南工学院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意见》(湖工政发〔20211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丰富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载体,拓宽创新创业课程教学资源,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充分发挥创新创业课程育人的主渠道作用,现将创新创业类公共选修课程源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创新创业选修课程分为创新创业理论类选修课程和创新实践类选修课程,课程总学时统一为16,学生修读合格可获得1个创新创业学分。

1.创新创业理论类选修课程以课堂教学为主,可采用线上课堂教学、线下课堂教学、混合式教学等多种教学形式,让学生掌握创新创业基本知识,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主要包括:

1)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课程;

2)与创业训练有关的创业学、初创企业运营管理、营销推广、投融资等创业进阶课程。

2.创新实践类选修课以实践教学为主,统筹安排创新实践项目、校企合作课程项目、课程群项目的建设,采用项目式授课方式,结合我校专业特色开展专创融合教育;教学内容以工程实践项目为引导,以学生科技创新为主题,关注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的前沿,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专业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践综合素质。主要课程类型包括:

1)以云计算、人工智能和无人驾驶技术等为主题的专创融合实践课程;

2)以新材料及制造技术等为主题的专创融合实践课程;

3)以绿色环保与固废资源化技术等为主题的专创融合实践课程;

4)以城乡治理与乡村振兴、社会事业与文化传承等为主题的专创融合实践课程;

二、开课资格

所有申报课程应具有2名及以上,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并具有丰富创新创业课程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鼓励企业教师参与课程教学,企业教师职称不作要求。

三、申报流程

课程申报教师填写“湖南工学院创新创业类选修课程开课审批表” (附件1),撰写拟开课课程的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附件2),由教师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18日前将所有材料报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数112),电子版发至510502802@qq.com。申报材料经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审核、教务处认定后,纳入“湖南工学院创新创业类选修课程”资源,每学期面向全校学生开设。

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 15074799636


 附件1湖南工学院创新创业类选修课程开课审批表 .docx

 附件2:课程大纲模板.doc


                             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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