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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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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工学院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工作方案(2021-2025年)》(湖工党发〔2021〕8号)、《关于湖南工学院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意见》(湖工政发〔2021〕15号)等文件精神,为提高我校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现面向全校开展2023年度湖南工学院创新实践项目申报和备案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湖南工学院创新实践项目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升实践能力、增强创新创业能力、促进专创融合教育。

1. 根据项目的训练方式分为综合类项目和学科类项目。

(1)综合类创新实践项目(含工程实践类和管理实践类)由项目团队结合校级创新训练中心实验室的设备和学科发展动态申报课题及实践场地,同时鼓励各团队利用仪器设备开发新的实验项目(参考课题及实验仪器设备见附件1),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织项目团队,项目指导老师应具备项目的学科背景。

(2)学科类创新实践项目(含工程实践类和管理实践类)由项目团队结合各二级学院创新训练中心或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中心的实验设备情况申报课题及实践场地,同时鼓励各项目团队开展学科竞赛项目培育、校企合作项目培育等,项目指导老师应具备项目的学科背景;

2. 根据我校学科专业特点,创新实践项目分为工程实践类和管理实践类两个类型。

(1)工程实践类创新实践项目是指以学科知识为背景开展的创新实践项目,强调学科知识转化和学科知识交叉应用。应该围绕现代产业体系、科技创新、服务社会、“新工科”等战略基点开展,重点鼓励以下项目开展:

① 鼓励以教师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为基础开展创新实践;

② 鼓励以校友企业、校企合作企业技术需求开展创新实践;

③ 鼓励学生基于所学专业知识或相关经验开展自主创新实践。

(2)管理实践类创新实践项目强调对创业基本知识的掌握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强调对现有管理模式的应用和创新。应该扩大内需、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新文科”等战略基点开展,重点鼓励以下项目开展:

① 鼓励以价值载体、目标客户、盈利模式和推广模式等开展创新实践;

② 鼓励以“互联网+”电子商务开展创新实践;

③ 鼓励学生基于所学专业知识或相关经验开展创新实践。

二、项目申报

各二级学院/研究院/现代产业学院/创新创业教学实践平台应该广泛发动,扩大创新实践项目的学生参与面和指导教师参与度,按照不少于分配指标(附件2)原则进行创新实践项目遴培育。

1. 项目团队和指导老师

(1)创新实践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申报的学生团队应为我院在籍的一、二、三年级本科生;每个项目团队学生负责人仅限1人,学生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团队需分工明确且稳定可行,鼓励跨学院组建项目团队,每个学生一年最多只能主持或参与一项创新实践项目,3年内有未结题的创新实践项目成员本次不能申报或参与。

(2)每个项目的指导老师数量不超过2人,每个老师一年最多指导2项创新实践项目,工程实践类创新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应具备项目的专业背景,3年内有未结题的创新实践项目指导老师本次不能申请指导。项目第一指导老师应为我院在职、在岗的老师,第二指导老师可以是校企合作基地指导老师。

(3)已立项的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纳入本次创新实践项目申报范围。

2. 综合类创新实践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综合类创新实践项目由项目团队根据选定的课题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向校级创新训练中心提出培育申请。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织项目评审、开展训练。

3.学科类创新实践项目备案相关要求

学科类创新实践项目由项目团队根据选定的课题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及备案表(见附件4)向各二级学院创新训练中心提出培育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后提交同意开展创新实践的项目备案材料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项目评审、开展实训,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负责项目备案材料汇总与结果公示。各二级学院备案的项目数量不低于指标数,具体由二级学院在确保所有项目均能顺利实施训练的情况下自行决定。

三、项目组织及结果运用

1. 所有项目应进行创新能力评测和创业能力评测

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评测具体开展方式请咨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具体测评时间以通知为准。

2. 创新实践项目的培育过程管理

开展创新实践项目训练的实验室由实验室所在单位进行管理,项目团队由指导教师进行管理。在立项后提交详细的项目实训课表(见附件5),实训过程中按要求做好过程记录(见附件6)。

3. 项目结果运用

对项目团队的运用:

(1)训练效果良好且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条件的,奖励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项,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训练效果良好的,根据项目开展课时情况可以获得相应的创新创业学分和创新性实践劳动学时;

(3)训练效果良好的,经专业教研室、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教务处审核后,可以申请团队毕业设计课题。

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通知进行。

对项目指导老师的运用:

(1)指导创新实践项目的教师可以申报创新创业活动工作量酬金。酬金申报按照《湖南工学院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工作量酬金计算办法(试行)》(〔2021〕18号)执行。工作量申报时间以通知为准。

(2)指导创新实践项目的教师可以作为职称晋级的必要条件之一。

四、其他

1. 截止时间

项目团队申报材料提交截至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二级学院汇总材料提交截至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逾期不再接受相关材料。

2.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在校级创新训练中心的综合类项目,各项目团队11月24日前提交申请书(见附件3)、汇总表(见附件7)的电子档和纸质档材料各一式一份,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数110西办公室。电子档材料以“2023年度创新实践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关键词+项目负责人姓名+二级学院名称”命名。

(2)申请在各二级学院创新训练中心的学科类项目,各项目团队11月24日前提交申请书(见附件3)、备案表(见附件4)、汇总表(见附件7)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12月4日前对项目评审后提交申请书的电子档,备案表和项目汇总表的电子档和纸质档材料各一式一份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进行项目备案汇总;电子档材料以“2023年度**学院创新实践项目备案材料”命名。

3. 联系方式

地点:数理楼110西;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734-3452245。


湖南工学院

2023年11月1日


附件: 附件1 2023年综合类创新实践项目拟定课题及实训场地仪器设备清单.xls

       附件2 指标分配表.doc 

       附件3 湖南工学院创新实践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4 湖南工学院创新实践项目备案表.docx 

       附件5 湖南工学院创新实践项目训练课表.xls

       附件6 湖南工学院创新实践项目过程及总结材料.doc

       附件7 湖南工学院创新实践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