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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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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正式启动我校年教育事业统计采集上报工作。为确保我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准确可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单位及任务分解

1.人事处1高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相关数据);(2高基411-教职工情况;(3高基421-专任教师、聘请校外教师岗位分类情况;(4高基422-专任教师、聘请校外教师学历(位)情况;(5高基423-专任教师分年龄情况;(6高基424-分学科专任教师数;(7高基431-专任教师变动情况;(8高基441-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9高基461-教职工中其他情况;(10高基812-高等学校教职工民族成份;(11高校数据采集_教师模板

2.教务处1)高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相关数据)2G311-普通专科分专业学生数3G312-普通本科分专业学生数4高基321-在校生分年龄情况5高基322-招生、在校生来源情况(相关数据)6高基331-学生变动情况7高基332-学生休退学的主要原因8高基341-在校生中其他情况9高基361-其他学生情况10高基53001-在校学生中的少数民族分族别人数(相关数据)11高基811-高等学校学生民族成份12高校数据采集_学生模板

3.招生就业处:1)高基322-招生、在校生来源情况(相关数据)2高基811-高等学校学生民族成份(相关数据)3高基941-普通专科生录取来源情况4高基942-普通本科生录取来源情况5高基943-普通专科生招生来源情况6高基944-普通本科生招生来源情况

4.继续教育学院:1)G313-成人专科分专业学生数;(2)G314-成人本科分专业学生数;(3)高基321-在校生分年龄情况;(4)高基322-招生、在校生来源情况;(5)高基331-学生变动情况;(6)高基332-学生休退学的主要原因;(7)高基341-在校生中其他情况;(8)高基361-其他学生情况;(9)高基53001-在校学生中的少数民族分族别人数(相关数据);(10)高基811-高等学校学生民族成份(相关数据)。

5.学生工作处:1)高基931-专职辅导员分年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情况;(2)高基932-心理咨询工作人员情况。

6.资产管理处:高基521-资产情况(相关数据)

7.基本建设管理处:1)高基511-校舍情况;(2高基521-资产情况(相关数据)

8.学科建设中心:高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相关数据)

9.图书馆:高基521-资产情况(相关数据)

10.网络信息中心:1)高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相关数据)2高基522-信息化建设情况

11.体育教学部:高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相关数据)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办学规模核定、财政经费拨付、招生计划制定和项目申报等。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一名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2.规范严谨。各单位负责人及统计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统计工作制度,规范填写相关数据,坚决杜绝各类低级错误和“数据打架”等情况出现,做到数出有据保证质量。

3.按时保质请各单位于1016上午12:00前将统计好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0149821@qq.com,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教评中心审核、签字后报送至党政办公室机要科(教学大楼1119室,联系人:熊乐,短码:63399)。


附件一: 学院_湖南工学院_4143011528_20200928.xlsx

附件二: 填表说明及2020年修订的主要内容.pdf



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