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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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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务[2019]62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本科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发展规划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修订原则

(一)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上参考《湖南工学院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性指导意见》,方案总体框架结构及课程体系没有变化,修订重点在于总结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持续改进。根据学分制实施方案要求,增加选修课程数目,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

(二)要淘汰“水课”,打造“金课”,方案修订时要考虑将过时的、重复的课程淘汰或者压缩,为学生减负。为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选修课程中应开设相应的安全教育课程,或在素质拓展中安排安全教育活动,并可认定学分。

(三)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各环节,着力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三全育人”理念,拓展“大思政”工作格局。将“课程思政”理念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充分梳理各门课程的德育元素,列入教学计划的重要条目和课堂讲授的重要内容。

(四)新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要进行充分的调研,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来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各公共课教学单位需制定相应课程设置方案,形成《湖南工学院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部分公共课程设置要求》,供各二级学院参照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是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落实国家专业质量标准、开展专业认证工作的重要环节,各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成立由院长牵头,分管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文件和指导性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好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

(二)深入学习。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属性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等相关文件资料,研究专业标准及其内涵,客观分析现行培养方案和课程质量标准的优势与不足。

(三)广泛调研。相关教学院部应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培养方案修订,充分调动教研室、学科团队、合作企业、校友等资源,深入调研分析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和综合素养的要求与实现途径,明确专业特色与发展方向,以强化专业内涵建设为目标,统筹规划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四)充分论证。各二级学院应组织专业教师对培养方案进行深入论证,并且至少聘请2位以上校外相应学科专业的专家,包括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认证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等,对专业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标准达成度等方面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意见。

三、时间进程

(一)2019610日前:各公共课教学单位制定相应课程设置方案。

(二)2019630日前:二级学院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初稿。经学院论证和至少2位校外专家的评审并完成形式化审查后,提交教务处。

(三)201971-77日: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并反馈意见。

(四)201978-2019715日:二级学院根据评审反馈意见修改专业培养方案,修改完成后,须经所在二级学院教学分委员会充分论证后提交教务处。

(五)2019720日前:教务处报校教学委员会审议后录入教务系统。

(六)方案制定所交各项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稿和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4872569@qq.com,文件以专业名称命名,教务处联系人:毕红霞;电话:69736

 

                                        教务处

                                      2019年6月4

附件1:《湖南工学院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

附件2《湖南工学院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部分公共课程设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