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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工学院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工教〔2022〕22号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04-13 打印本页

属各部门、各单位:

湖南工学院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已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工学院

                                  2022412




湖南工学院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化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提高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学校决定实施“学位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计划,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鼓励学生在获得学位的同时,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订本方案。

一、 组织机构

成立湖南工学院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长:曹执令

副组长:刘升学

 员: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人事处、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后勤基建处、国有资产处、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培训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 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负责职业技能培训的工作统筹,内部资源调控,外部资


源拓展。

(二)创新创业学院职责

负责拟定相关制度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发放各类资质证书,申报和发放各类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方面的奖励和补助,做好职业技能培训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转换和认定工作等

(三)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职责

1. 财务处根据学校实际和二级教学单位建设需求,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证等方面的专项经费预算和拨付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做好培训的经费管理工作。

2.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宣传发动工作。

3. 教务处负责有计划、有步骤的出台覆盖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鼓励和实施涵盖职业技能培训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的认定工作。

4. 人事处负责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师资培训作为教师素质提升的主要内容之一,定期开展师资培训和交流,提高教师实施职业资格教学、培训和考核评价能力。

5.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负责拓展具有职业技能培训的行业企业与学校合作办学的渠道。

6. 后勤基建处负责做好职业技能培训的专业实验室和教室的改造、升级工作。

7. 国有资产处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期间相关教室资源的设施保障和调配工作。

8. 继续教育学院配合做好申报与建设职业技能的培训资质和认定资质工作。

9.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并制订专门方案,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要求的相关能力纳入到专业理论课程教学和实践课程教学中;做好职业技能培训资质和认定资质的建设和申报工作、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和实施工作、相关证书和经费的发放工作。

三、 实施内容

1. 加大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深化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增强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吻合度,培养基础实、技术精、能力强、素质高的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

2. 将职业技能培训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根据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要求,将专业技能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统筹教学组织与实施,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和针对性。

3. 提升实践实训能力。结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要求和相关专业建设要求,改善实训条件,盘活教学资源,提高培训能力,积极开展高质量培训。根据社会、市场和学生技能考证需要,对专业课程未涵盖的内容或需要特别强化的实训,组织开展专门培训。

4. 拓展教育教学课程资源。将部分覆盖面广受益学生多的课程或具有行业特色的技能实训课程开设为选修或必修课程,纳入劳动教育课程或创新创业实践课程或专业方向限选课程。

5. 积极申报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认定资质。主动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联系,积极申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为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应用实践能力提供便利。

四、 实施目标

(一)总体目标

1. 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完善评价机制,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与企业深度合作开展协同育人,育训结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2. 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各类证书的要求与专业定位有机融合,将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紧密结合,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基础,鼓励学生在获得学位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二)具体目标

根据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及学校各专业学生已获取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情况,分专业实施“学位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计划:

1. 商学院、外国语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等学院的各个专业,通过1年左右的时间,实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要求与专业理论教学、实习实训打通;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学生至少取得1个以上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并鼓励学生考取非本专业背景的职业资格证书。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理学院等学院的各个专业,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要加强与相关行业、企业及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沟通与联系,通过2年左右的时间,协助开发若干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证书;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要求与专业理论教学、实习实训打通;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学生至少取得1个以上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并鼓励学生考取非本专业背景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 工作要求

1. 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职业技能进课堂。充分认识到职业技能培训对拓展学生实践能力提升、拓宽就业创业渠道的重要意义,逐步将职业技能培训纳入人才培养过程、纳入学生职业发展过程。

2. 强化目标责任意识,彰显人才培养地方性应用型特色。各部门根据国家、湖南省和相关行业要求,以“学位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计划为契机,制订职业技能培训目标,明确实施路径,培养地方、行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3. 加强结果应用,提升改革创新动力。将职业培训的课程开设、学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情况纳入二级学院就业创业考核体系。



湖南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4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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