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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9-04-23 打印本页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着力加强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加快“双一流”建设,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21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二级学院可在先期建设的基础上,对照省级文件中《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要求》《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要求》的详细要求,自愿申请认定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2. 本次申请认定的二级学院应认真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申请书》《湖南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并提供简要的支撑证明材料;同时还应提交认定申请汇总表(所有表格见附件2)。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材料(认定申请书和支撑证明材料需装订)一式一份,交至创新创业就业学院(数理楼112),电子档材料以“学院中心/基地名称负责人”命名,打包发送至643344272@qq.com。

3. 认定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9年6月28日,工作联系人:陈晓波,联系电话:3452245,61194(网内)。学校将根据上报项目情况,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向湖南省教育厅推荐。

 

附件1 《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21号

附件2 认定申请相关表格

 

创新创业就业学院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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