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您现在的位置: 本站首页 > 教育教学 > 教学管理 > 正文
化学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10-24 打印本页

    一、严格执行学校学院制定的有关化学药品的管理办法,工作认真负责、熟悉化学药品性能。

二、负责化学药品的验收入库及日常储存工作。药品入库前必须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记帐登记、分类上架等制度,做到账物一致,不合格物品应拒绝入库,并立即报告部门主管领导,由购置单位或采购员及时办理退换或赔补手续。

三、严格执行药品领用制度。使用部门或领用人领药品应填写领用审批表,主管负责人签名后方可入库房办理领用手续。

四、化学危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库房中,不得乱放、存放地点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和防护器材,盛放危险品的容器事先严格检查,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五、剧毒品、管制药品、易制毒药品及其他危化品必须严格领用手续,实行专库存放,使用双保险锁两套,一套由保管员保管,另一套由领导指派专人保管。领取剧毒物品必须在领用单上详写用途,经学院(部)处主管审签,加盖公章,并派两人同去领用,否则,仓库保管人员不予发放。

六、应经常保持库内清洁,防止药品损坏、变味,注意防火、防盗,做好库房内安全保卫工作。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