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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组织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0-02-14 打印本页

各教研室、实验室、教研办、学工办、党政办: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科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20 号)文件要求,及我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组织工作的通知》和学校教学工作例会要求,为保证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圆满完成,现将开展教学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开学

开学时间不早于312日,具体时间以省教育厅批复后在校园网的通知为准。

二、教学安排

1)课堂教学

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网络教学阶段219-正式开学日,其中219日第一大节为湖南工学院第一堂公开课,由党委书记、校长主讲),通过在线方式开展网络课程教学和混合式课程教学。请学生工作组落实组织学生收看、教师工作组组织教师收看。

1、网络课程教学:①各教学教研室、实验室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结合课程开展情况,选择并推荐适宜的网络课程提供给学生学习。每门课程安排一位校内教师(各教研室列表),负责学习过程督促指导、期末成绩录入等工作。网络课程选课平台详见学校通知附件1网络教学期间,相关任课教师结合审核评估要求留存相关资料。学生在家应合理安排学习和生活,认真学习学院推荐的网络课程,按课程要求完成作业和考试。请学生工作组落实组织学生上课,形成方案。

2、混合式课程教学:各任课教师应充分利用各大教学平台或学校已经建设完成的在线开放课程,积极开展混合式教学。各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目标和内容仔细甄选线上资源,各教研室实验室汇总本单位需要的线上资源详细信息后报教研办周学忠主任汇总,再上报教务处。各任课教师要做好前期线上教学与开学后线下教学的有效衔接,加强过程管理,有序组织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和课程考核等工作。一旦采用混合式教学,实体教学阶段仍需按混合式教学要求开展

第二阶段:实体教学阶段(正式开学日至学期终),按原定实体教学时间顺延

2)实践环节

1.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各教研室实验室指导教师利用好“中国知网”等资源,通过QQ、微信、邮件、电话等方式,指导学生做好资料收集、文献综述、论文撰写和检测等相关工作。

需要通过实验完成的,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利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开展工作。确有现场实验和调研工作内容的,指导教师和学生要沟通协商,工作量大的可适当调整内容和工作量,做好充分的方案论证和前期准备,以便返校后能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在校外企事业单位开展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相关协调工作由教研室安排校内指导老师负责。如在湖北疫区,应另行调整。

疫情防控期间,论文答辩和评审充分利用网络视频、音频和电话等方式进行,不再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现场答辩和集中性评审。各教研室作好预案

2.其他实践环节

非毕业班级的各类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待学生返校后另行安排。

三、考试、重修和辅修安排

1、学校举行的各种考试将根据相关通知进行,届时通过校园网发布。请各教研办、学工办及时关注校园网通知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重修和辅修报名工作将在开学后进行,届时通过校园网发布,请及时关注校园网通知。理论教学工作组完成前期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工作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监督。各工作组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要求预案能有效衔接两个阶段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并于216日上午12点前报杨聪斌老师汇总,形成学院方案后217日上报教务处备案

2、教学预案应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包括第一阶段具体实施方案、各专业推荐课程列表、第二阶段具体到每门课程实施情况、是否进行混合式教学、所选网络资源详细信息、教师和学生学习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方案等。

参考表格

**专业理论/实践课程安排情况

课程名称

学时

任课

教师

专业

及班级

学生

人数

网课平台

网课名称

及链接


*注:没有网络教学内容在网课平台栏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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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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