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安办函发〔2025〕229号)文件要求,结合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全省学校建筑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学校决定联合属地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校园内部以及校外周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通过本次排查,全面摸清并着力解决校园在建筑与设施安全、消防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交通安全与防踩踏措施、及校园周边综合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应急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二、排查内容与责任
(一)建筑与设施安全(责任单位:后勤基建处;协助单位:保卫部、学生工作部)
根据《全省学校建筑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建筑安全排查。
1.重点对使用年限较长的3层及以上老旧教学楼进行结构安全检测。
2.全面核查楼梯、走廊、栏杆、阳台、围墙等附属设施的稳固性与完整性。
3.严密检查是否存在墙体裂缝、地基下沉、屋面漏水等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研判,采取加固、维修、停用或拆除等果断措施。
4.检查各类体育器材(包括篮球架、足球门、乒乓球桌等)及场地的安全状况,确保设施安装牢固,使用功能正常,无安全隐患。
(二)消防安全(责任单位:保卫部;协助单位:后勤基建处、教务处、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1.严格排查灭火器、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2.检查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堆放杂物或违规锁闭。
3.排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存在私拉乱接问题,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4.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明确操作流程,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5.核查实验室、图书馆、档案室、仓库等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是否到位。
(三)用火用电用气安全(责任单位:保卫部;协助单位:后勤基建处)
1.检查校园燃气管道、灶具等设施,用气场所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及紧急切断阀,定期清洗厨房烟道,防止油渍积聚引发火灾。
2.严禁校园内违规使用明火,规范电气产品使用与线路敷设。
3.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落实操作规程与存储要求。
(四)交通安全与防踩踏设施(责任单位:保卫部)
1.规范车辆行驶与停放:严格执行校内车辆行驶规则,机动车校内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h。每月5日在校园网公开通报上月超速、违停车辆信息。上下课高峰时段(11:55-12:15, 17:25-17:45)禁止机动车在校内主干道通行。
2.优化停车秩序:明确划分专属停车区域,严禁任何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及行人步道。安排安保人员定期巡查,对违规停放车辆及时进行劝导、处置。
3.完善防踩踏设施与疏导:检查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安全标识是否完备;上下课、大型活动等重点时段,安排专人进行疏导,防止人员拥挤、踩踏。
4.严厉查处“黑车”非法营运及车辆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5.强化校车安全管理,确保驾驶员资质合格、车辆安全状况达标。
(五)校园周边综合环境(责任单位:保卫部)
1.联合排查校园周边施工工地、深基坑等安全隐患,督促落实防护措施。
2.联合开展紧邻校园商住建筑消防安全检查,防范火灾等风险向校园蔓延。
三、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由保卫部统筹安排并提前通知。
四、组织与参与单位
牵头单位:湖南工学院保卫部
参与单位:后勤基建处、教务处、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酃湖派出所、珠晖区消防大队、大学城消防站
五、工作要求
1.强化协同,形成长效。各参与部门要加强联动,信息共享,协同作战,不仅解决当前问题,更要着眼长远,共同构建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3.全面覆盖,即查即改。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建立详细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时限,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清零。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此排查为契机,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在建筑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灾等方面的意识与自救互救能力。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或需协助,请及时与保卫部联系。
联系人:陈海辉
联系电话:13789389990
特此通知。
湖南工学院保卫部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