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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更换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3-10-17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轮车,下同)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校内通行的电动自行车重新发放湖南工学院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在校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均需重新办理通行证。本次集中办理结束后,原通行证作废,无证车辆禁止在校内行驶。学生禁止在校内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二、通行证办理要求

1.申请通行证人员仅限我校教职员工(含在校从业人员、长期务工人员)。根据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要求,外来人员、在校学生不得申请通行证。

2.每位申请人仅限为本人使用的一台电动自行车申请通行证,不得为他人申请通行证。申请通行证电动自行车须已取得交警部门核发车辆号牌。本次办理通行证将完整采集申请人人像和车辆图片信息。

3.燃油摩托车;改装、超标电动自行车;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申请通行证。

4.本次集中办理通行证由部门(单位)统一集中申请,申请人需如实完整填写《湖南工学院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申请表》(附件1)并签订《湖南工学院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驾驶承诺书》(附件2)。

5.《湖南工学院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校内从业人员、长期务工人员由对口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及对口管理的申请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同时做好宣传工作,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员工。

6.校内从业人员、长期务工人员车辆通行证每年更换一次,车主须承担工本费人民币10此费用由汇总单位统一收取办证现场交证件制作商;学校教职工车辆通行证每三年更换一次。

三、办理流程及时间安排

1.填报申请

各部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填报《湖南工学院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申请表》,并汇总本部门(单位)申请人签订的《湖南工学院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驾驶承诺书》,于1022日前报保卫部。《申请表》须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邮箱:13786491552@163.com,纸质版报送至湖南工学院校园安全监控中心(信息楼一楼2127室)联系人:聂老师,联系电话:1378649155261402)。

2.现场信息录入、核验发证

1)办理地点:警务楼前坪。

2集中办理时间:1025-1029日工作时间内。

3)办理流程: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骑电动自行车到场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核验身份现场人像采集录入通行证编号粘贴通行证并对人车拍照留存。

附件:

1.《湖南工学院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申请表》;

2.《湖南工学院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驾驶承诺书》。

 

 

保卫部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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