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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9-06-10 打印本页

 

根据公安机关要求,我校2019届毕业生户口必须迁回原籍或工作单位,不得继续留在学校,否则,将会被公安机关锁定,影响正常出行和办理相关证件。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流程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内毕业生户口迁回原籍:

1.已领《常住人口登记卡》的,直接持《常住人口登记卡》、毕业证、身份证回原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未领《常住人口登记卡》的,请先到户籍与综合管理科办公室(教学大楼1002室,电话:3452020)领取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然后持《常住人口登记卡》、毕业证、身份证回原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湖南省外毕业生户口迁回原籍:

1.毕业生先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明,再持户口迁移证明、《常住人口登记卡》、毕业证、身份证到酃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毕业证、身份证回原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注意:《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40天,毕业生必须在有效期内办完落户手续。

三、毕业生户口迁到工作单位:

1.毕业生先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明,再持户口迁移证明、《常住人口登记卡》、《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注明:本人已同工作单位联系,确定能够落户,否则,责任自负,签上姓名和日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酃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毕业生将《户口迁移证》、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资料按时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注意:《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40天,毕业生必须在有效期内办完落户手续。

特别提醒:需要把户口迁到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前一定要与工作单位联系好,确定工作单位能落户再办户口迁出手续。

四、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户籍与综合管理科办公室地址:教学大楼10楼1002室,联系电话:3452020,联系人:王新文。

 

 

                        湖南工学院保卫处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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