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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盗窃案情况通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6-03-30 打印本页

2016年3月27日上午,润泽公寓14栋322宿舍发生一起笔记本电脑和数百元现金被盗案。  

下午14:00,接到学生报警后,保卫处治安科的同志立即对此案展开调查。  

通过查看监控录像,根据嫌疑人出现于案发现场附近,但出楼栋时又未携带物品的特征,判断被盗电脑可能仍藏匿于该楼栋。于是保卫处领导立即带领被盗学生对润泽公寓14栋的每个死角逐一巡查,最终在楼顶西南面墙角垃圾堆处找到用棉被包裹的被盗笔记本电脑。根据案情预判,作案嫌疑人极有可能返回赃物藏匿处取回电脑,保卫处又迅速组织部分学生骨干和百花物业保安人员对该栋楼及周边进行严密布控蹲守,并派专人通过监控设备对该楼栋进行实时监控。

3月28日清晨7:00,在保卫处、部分学生骨干及百花物业公司保安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将作案嫌疑人抓获。  

经过讯问,作案嫌疑人交待了“3.27”电脑和现金盗窃案的作案经过:犯罪嫌疑人胡某3月27日清晨乘14栋宿舍管理员不在岗之际,进入该栋宿舍楼,从六楼往下逐层伺机作案,最终利用322寝室的门窗没关好,偷偷从窗户潜入寝室,盗走了学生直接放置于书桌上的笔记本电脑。案发时,寝室里被盗同学正在床上睡觉,全然没有发现窃贼已潜入寝室盗走电脑及现金。  

随后保卫处治安科在物业公司保安的配合下,押送犯罪嫌疑人在14栋各楼层对安全防范意识缺失,不关好门窗,电脑随意摆放桌上的部分宿舍学生予以警示忠告。  

3月28日中午,保卫处治安科将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进一步查证:该嫌疑犯屡有犯罪前科,因盗窃犯罪6天前刚从监狱刑满释放。  

公安机关退回了被盗同学的电脑和数百元现金。

  鉴于学生疏于防范及宿舍管理混乱的现状,建议各二级学院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  


保卫处(维稳办)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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