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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7-05-31 打印本页

 毕业在即,请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2017届毕业生按如下流程办理:

    1、湖南省籍毕业生需要把户口迁回原籍的:请直接到户籍与综合管理科办公室(教学大楼10楼1002室)领取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凭《常住人口登记卡》、毕业证、身份证回生源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其他省籍毕业生需要把户口迁回原籍的:先到户籍与综合管理科办公室领取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再持《常住人口登记卡》、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酃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凭《户口迁移证》、毕业证、身份证回原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3、需要把户口迁到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先到户籍与综合管理科办公室领取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再持《常住人口登记卡》、《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酃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将《户口迁移证》和相关资料及时交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办理落户手续。(特别提醒:需要把户口迁到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前一定要与用人单位联系好,确定能落户再办手续。)

 

               保 卫 处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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