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 部门首页 > 综合治理 > 综合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17年度二级单位安全稳定工作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8-01-05 打印本页

院属各二级单位:

按照《 湖南工学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办法》的要求,学校综治办将于20181组织综治考评组对各二级单位进行安全稳定工作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组织

2017年度综治考评

组长:曹执令 黄红卫

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监察处、宣传部、机关党委、保卫处(维稳办)负责人组成。

二、考评检查对象

机械工程学院、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离退休工作处等党委(总支及机关党委,工程训练中心、网络信息中心、档案馆、后勤管理处。

三、考评检查程序

1、2018110日前,各受检二级单位对照《湖南工学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撰写自评报告交保卫处(教学大楼10楼1002室)。联系人:王新文(邮箱313055640@qq.com,联系电话64339)。

2、现场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工作要求

1、综治考评人员要根据《湖南工学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办法》和《湖南工学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评分表》的要求进行检查分,扣分有据可查。

2、考评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附件:

  1、《湖南工学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办法》 

  2《湖南工学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评分表》

 

 

                                湖南工学院综治办

                                201814

 

关闭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