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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8-05-31 打印本页

    根据公安机关要求,我校2018届毕业生户口必须迁回原籍或工作单位不得继续留在学校,否则,到时将会被公安机关锁定,影响正常出行和办理相关证件,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流程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毕业生户口迁回原籍:

  1.已领《常住人口登记卡》的,直接持《常住人口登记卡》、毕业证、身份证回原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未领《常住人口登记卡》的,户籍与综合管理科办公室(教学大楼1002室,电话:3452020领取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然后持《常住人口登记卡》、毕业证、身份证回原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湖南毕业生户口迁回原籍:

1.先打印《毕业生户口迁移申请》(模板见附件,签名栏必须本人手写签名),再将《毕业生户口迁移申请》、《常住人口登记卡》身份证复印件6月6日前交保卫处。 

2.保卫处收齐相关资料后去教务处盖章,6月8日交酃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毕业生离校前将《户口迁移证》发放到本人。

3.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毕业证、身份证回原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注意:《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40天,毕业生必须在有效期内办完落户手续,否则,将成“黑户”。

三、毕业生户口迁到工作单位:

1.先打印《毕业生户口迁移申请》(模板见附件,签名栏必须本人手写签名),再将《毕业生户口迁移申请》、《常住人口登记卡》《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注明:本人已同工作单位联系,确定能够落户,否则,责任自负。并签上姓名和日期)、身份证复印件6月6日前交保卫处。 

2.保卫处收齐相关资料后去教务处盖章,6月8日交酃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毕业生离校前将《户口迁移证》发放到本人。

3.毕业生将《户口迁移证》、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料按时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注意:《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40天,毕业生必须在有效期内办完落户手续。

特别提醒:需要把户口迁到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前一定要与工作单位联系好,确定能落户再办户口迁出手续。

四、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户籍与综合管理科办公室地址:教学大楼10楼1002室,联系电话:3452020,联系人:王新文。

附件:毕业生户口迁移申请

 

                        湖南工学院保卫处

                             2018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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