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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师生户籍迁入流程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3-03-10 打印本页

一、办理时间

1.学校每年集中办理一次,时间为9月中旬;

2.学生只限在新生入学时办理一次,错过办理时间,学校不再受理,但可以为其出具《未落户证明》(需加盖酃湖派出所公章),凭《未落户证明》回原籍地派出所恢复户口。

二、资料递交

(一)入学新生需递交的资料:

1.《户口迁移证》(湖南省内户籍也可以交《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在背后注明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派出所名称及联系电话;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两张二寸的近期免冠白底照片,照片背后注明本人姓名。

(二)新进教师需递交的资料:

1.《户口迁移证》(湖南省内户籍也可以交《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2.聘用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两张二寸的近期免冠白底照片,照片背后注明本人姓名。

(三)资料递交地址:

保卫部综合科(教学大楼10楼1002室,电话0734-3452020)。

三、资料交酃湖派出所初审录入信息

四、珠晖区公安分局审批

五、酃湖派出所打印《常住人口登记卡》

六、申请人持《常住人口登记卡》去珠晖区公安分局重新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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