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帮助新进辅导员转换角色,提升业务能力,根据《湖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湖工人〔2022〕88号)文件,特决定开展青年辅导员导师库遴选、导师聘任及验收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2023学年青年辅导员导师验收工作
(一)验收检查对象
2022-2023学年配备导师的新进辅导员。
(二)验收检查内容
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三)验收检查材料
1、填写并提交《湖南工学院青年辅导员导师培养工作验收检查表》(附件2);
2、验收填报的各有关实绩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二、2023-2024学年青年辅导员导师选配工作
(一)选配程序
1、各二级学院按照实际情况,在青年辅导员导师库入库专家中,通过双向选择,为新进辅导员配备一名导师,聘期为1年,并填写《湖南工学院青年辅导员培养登记表》(附件3)。
2、导师因特殊原因要终止工作的,需经所在二级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协商同意。
3、原则上每名导师可指导1名新进辅导员。
(二)人员范围
学校2023年新进辅导员。具体见名单(附件4)。
(三)辅导员导师职责
1、思想引导。对青年辅导员进行师德教育,增强岗位认同和热爱,帮助其建立起职业归属感、幸福感,提升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2、工作督导。结合《湖南工学院辅导员工作规定》和青年辅导员工作实际,制订整体指导方案和个性发展目标,确定分阶段指导计划和培养措施。
3、学习辅导。在职业发展上,强化青年辅导员的专业发展定位,督促其自觉进行业务技能训练,加强专业能力和素养的养成。
4、学术指导。传授科学研究的思路与方法,培养青年辅导员实事求是、严谨踏实的学术态度,指导其参加社会实践和科研工作。
5、记录总结。指导过程中导师要认真做好记录,指导期满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对所指导青年辅导员的工作实践、业务提高等情况作出评议,提出书面建议报告。
(四)新进辅导员职责
1、主动与导师联系、沟通,接受导师全方位的培养。
2、定期向导师汇报思想和业务工作情况,争取导师的指导。
3、在导师指导下拟定工作和学习计划,认真完成导师指定的任务。
4、认真参加各类培训和实践活动,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5、指导期满及时撰写工作总结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6、完成导师指定的其他学习任务。
三、材料提交
(一)各学院统一报送材料。
(二)《湖南工学院青年辅导员导师库入库申报表》、《湖南工学院青年辅导员培养登记表》、《湖南工学院青年辅导员导师培养工作验收检查表》于9月27日前提交至学生工作部。
上述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425008697@qq.com,联系人:刘静(65655)
四、有关要求
做好青年辅导员导师制建设工作,是提升学校辅导员队伍整体水平的重要措施。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做好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