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湖南工学院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进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党委宣传部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对二级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和分组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二周(11月15日至19日,具体由每组带队领导确定),督查人员分组如下。
 
  
   组 别  | 
   被督查单位  | 
   督查人员  | 
  
  
   第一组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体育教学科研部党总支、图书馆党总支  | 
   袁 勤 刘佳林 何容珠 刘歆昱  | 
  
  
   第二组  | 
   商学院党委、理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  | 
   范志明 彭国柱 刘泽芬 李 琪  | 
  
  
   第三组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党委、设计艺术学院党委、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党委  | 
   宁清平 刘 武 林 娟 彭 婷  | 
  
  
   第四组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机关党委  | 
   黄卫华 朱 欢 邓佩然 唐去非  | 
  
 
二、督查内容
1.中心组学习计划;
2.年度学习计划完成情况;
3.学习组织情况,含议程安排、学习出勤、研讨发言、新闻报道、学习档案等。
三、督查方式
“两看一听”,即直接看材料、看学习组织场所,听中心组组长情况介绍。
四、其他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督查准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搞突击行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