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5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17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平台及考试对象
2025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统一在“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以下简称如法网)(hn.12348.gov.cn)网络平台进行。学校参加对象为在职处级及以下(含一至四级调研员)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学员)。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58周岁的,以及正在休产假、因重大疾病等原因无法参加网上学法考法的,由学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审核,可向学校提出免考申请,由学校管理员在系统上对其设置免考。免考学员可不进行积分学习,相关证明材料由本单位保存备查。发现通过设置免考或其他方式故意规避考试的,视为该学员未参加本年度学法考法。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基础信息更新。各单位、各部门应全面掌握本单位学员的变化情况,及时向学校报送学员异动和信息更新情况。各单位、各部门组织本单位全体学员对个人账号信息进行核对确认,个人核对仅需修改有变动的信息项,若遗忘登录密码可通过“忘记密码”找回或联系学校管理员重置密码,重置后的密码为“000000”(注:重置后,个人需完成原始密码修改才能正常使用系统。新密码要求包含“数字、字母、特殊字符”三种类型,长度8位及以上的强密码形式)。
2024年9月—2025年9月新进教职工由各单位、各部门管理员下载附件1《2025年法宣学员新增信息登记表》,并填写、选择相关信息(请勿修改表格内格式),于10月28日前将将电子档和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273580990@qq.com。各单位、各部门应尽快完成新进教职工学法考法账号注册信息登记,以便及时开通账号进行学习。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统计上报所管辖单位、部门学员2025年免考、异动、离职、退休、复考(2024年因故免考人员)等情况,各管理员请下载附件2《2025年法宣情况说明表》,并填写好相关信息,于10月28日前将电子档和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273580990@qq.com,以免影响各单位的学法考法通过率。
(二)网上学法。全省在线学法10月9日正式开始。学员必须在考试前一天的21:00前完成规定学分,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学员登录“如法网”学法考法网络平台进行学习,督促学员在规定时间完成学分。其中,《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八五”普法导读2025》《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导读》为公共必学内容。必修学分达到60分以上,且总学分达到100分以上即获得考试资格。
选修内容在线学习从10月15日开始。学员选修学习《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位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
(三)网上考试。学校组织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11月25日,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各单位要组织督促学员准时参加考试。
(四)网上补考。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未及格的,应当在12月24日至31日参加全省统一补考,具体时间请注意校园网通知。补考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在线考试。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法,指导督促每名学员按要求参加网上学习和考试。要严肃学法考法纪律,严禁代学代考。未经省普法办同意,各级各单位均不得私自组织纸质考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通知精神,凡应参加而不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年度考核时应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联系人及电话:李琪 61157
附件1:2025年法宣学员新增信息登记表
附件2:2025年法宣情况说明表
党委宣传部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