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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兵役登记公告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9-02-27  打印本页

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湖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现将2019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19110日至630日。

  二、登记对象

  201912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本校男性公民(含户口不在本市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前的男性适龄公民未进行兵役登记的要进行补登。

  三、登记地点

  男性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登记,登记地点选择衡阳市-雁峰区-湖南工学院”,登记完成后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由学院在其兵役登记表上标注“已登记”。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男青年,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遇到无法登录系统或登记情况者,请到学校征兵工作站(教学大楼611)进行现场咨询

  四、登记流程

  (一)网上注册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本人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明)、1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现场确认。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登记的,经当地兵役机关同意,可由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四)初检初审得出结论。二级学院兵役登记站、学校征兵工作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审,并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和不得征集的结论,填写《兵役登记》,并报县(市、区)兵役机关审核。

  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湖南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进行联合惩戒,拒不履行后果可能严重的,将面临以下法律惩处: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等单位招聘,不能出国(境),不能取得毕业证,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升学手续,不能办理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不能办理银行贷款,不能购买机票、高铁票,不能享受社会保障等;所在单位作为违法失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等。

 

  湖南工学院征兵工作站

                                    201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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