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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湖南工学院“优秀退役大学生”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1-04-06  打印本页

为了进一步弘扬我校退役大学生勇于奋进的先进事迹,展示他们敢于担当、坚韧不拔的优秀品质,鼓励退役大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继续发扬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无私奉献,再立新功,经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并报校领导同意,在已退役复学的大学生中评选2021年湖南工学院“优秀退役大学生”。现就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全校在读退役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在政治、思想、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服役期间投身强军实践、爱岗敬业、爱军精武,在重大演训活动中表现突出。

、退役复学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积极参与学校国防教育和征兵宣传活动。

、带头学习和宣扬党的创新理论,严于律己、品学兼优,扎实学习专业知识,积极投身学校各项建设,在校园中成长成才,把部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进校园,热心公益事业,在社会上赢得较高赞誉。

三、评选程序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在学习生活中表现好,并有一定的先进事迹的优秀退役大学生推荐至学校武装部,并同时上报评选申报表,各学院于4131700前将纸质文档(加盖公章)报学校武装部,联系电话:0734-3452315,并将电子文档发至27301387@qq.com

、评选小组根据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的优秀退役大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0名。

、评选小组对评审的结果进行公示。

、对评选出的优秀个人将在年终优秀学生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按照《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政发〔201811号)中“三好学生”奖励标准发放奖金。

四、评选小组: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这次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努力把评选推荐过程变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激发斗志的过程,营造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评选推荐工作要本着有利于调动积极因素、有利于推动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好中选优,确保把最优秀退役大学生推荐上来。

完善手续,及时上报。推荐对象确定后,要认真填写评选推荐表。按照程序与要求报送材料。

 

湖南工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2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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