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工作处工作通知,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班主任辅导员审核、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认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现决定将下表中学生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认定。为广泛征求同学、老师、监护人意见,决定自2024年6月24日起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6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及评议小组反映。
地点:外305
联系人:彭老师
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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