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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方案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5-01-20 打印本页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4〕273号)文件精神和《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2〕5号),按照湖南工学院学生工作处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决定在2025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学院成立评选小组

(一)学院成立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长:蒋志刚谭晓丽

员:胡忠龙谢争艳

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办公室。

(二)学院设立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办公室

任:胡忠龙

副主任:蒋蔚

员:许莉、彭方凯、李一平、各毕业班班主任

二、评选对象

外国语学院2025届全体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评选类别及参评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过硬。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校纪处分,无任何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及违法违纪行为。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道德、学习成绩、专业实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

5、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6、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

7、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2)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社会取得重大反响或为学校争得荣誉。

8、符合毕业条件的退役大学生,直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9.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

1)学术行为不端者。

2)经查实,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含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顺利完成学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有关重要奖励,其中:

A.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奖励两次以上(含两次)。

B.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6、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可以不是校级优秀毕业生。

7、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得为同一人。

8、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 2025届毕业生,满足评选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9、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名额分配

班级名称

优秀毕业生(名)

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名)

校级

省级

英语2101

2

1

学院推荐2-3名

英语2102

2

1

英语2103

2

1

商英2101

2

1

商英2102

2

1

翻译2101

2

1

日语2101

2

1

总计

14

7


备注: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学院审核必须满足条件后择优推荐。

五、评选程序

(一)本人书面申请。2025年2月15日前,本人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须有校级荣誉2项以上或省级荣誉1项以上,校级奖学金除外)提出书面申请。

(二)班级提名。2025年2月17日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班主任、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三)学院考察。2025年2月20日前,学院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意见的基础上,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学院党委复审,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六、奖励标准

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2〕5号)文件,校级优秀毕业生500元/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再单独奖励,由省教育厅授予“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七、材料报送

各班负责人将电子档材料于2025年2月17日下午17点前发送至学习部邮箱 wyxxbxxb@163.com(文件命名为班级+负责人联系方式),纸质档材料于2025年2月2221点前交到613(校级、省级、省级创新创业分别用三个档案袋装好),具体材料如下: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1、《附件1:湖南工学院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注意看填表说明,纸质档一式三份、电子档一份;

2、《附件2:湖南工学院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纸质档一式三份、电子档一份;

3、《附件7:湖南工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奖金发放表》,纸质档一式三份、电子档一份;

4、湖南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附四年成绩单(一学期一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至少校级1张),纸质档一式三份、电子档一份。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

1、《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纸质档一式三份、电子档一份;

2、《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只填写省级优秀毕业生学生信息即可),纸质档一式三份、电子档一份;

3、湖南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附四年成绩单(一学期一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至少校级2张、省级1张),纸质档一式三份、电子档一份。

(三)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1、《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纸质档一式三份、电子档一份;

2、《附件9: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汇总表》(只填写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学生信息即可),纸质档一式三份、电子档一份;

3、湖南省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附四年成绩单(一学期一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至少校级2张、省级1张),纸质档一式三份、电子档一份。

八、工作要求

(一)各毕业班级要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2〕5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

(二)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并明确具体工作事项。

(三)各毕业班级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毋滥。

(四)各毕业班级要严格按照各表格要求进行填写,班主任和辅导员须客观、真实、详细地签署推荐意见。

(五)学院将对申报学生的获奖证书原件和成绩单进行审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定资格。

(六)加强对毕业生奖励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严格遵循“四不”原则,即不准在评选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不准搞平均主义、拉票、受贿等;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奖金;不准将学生奖金冲抵班费或其他费用。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七)获奖学生的学号、姓名、班级、金额等重要信息请学生本人仔细核实。



外国语学院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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