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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1期末教学检查及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1-12-29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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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研室、语实践中心: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15日至6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外国语学院定于13-4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自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期末教学检查

    (一)教学检查内容

    1、 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核实);

    2、各教研室、语实践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按期初工作计划核实);

    3、学院督导工作落实情况(按期初学院督导工作计划核实);

    4、教师听评课情况,请以各教研室为单位统计教师听评课的学时数,填写好《教师听评课汇总表》(见附件1);

       5、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与组织实施情况(按教务处《关于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

    (二)教学检查方式

    各教研室、语言实践中心自查为主,学院督导组检查、教评中心、教务处组织抽查。

    二、教学评价工作

    (一)督导评价

    1、校级督导评教结果由教评中心汇总统计;

    2、学院督导评教结果由学院汇总,学院督导听评课的评分为依据统计本院(部、中心)督导评教结果,并由学院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见附件2

    (二)同行评价

    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统计本学期本教研室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由学院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见附件3

  2. 院部评价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教研室主任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院(部、中心)评价标准》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并由学院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附件4

    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体系中的各项评价在2022310前完成。

  3. 学生评教

    1、学校教务系统中的学生评价于2022328日截止(通知见http://www.hnit.edu.cn/jpc/info/1032/3286.htm

    2、为做好学校第三方评价工作,麦可思评教系统开放时间:2022112日-2021328日。(麦可思评价流程见附件)

    3、要求: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评教工作,逾期不再开放系统,学生评价率作为教学工作评价及绩效考核评价指标。

    三、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研室、语实践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完成检查工作后,将以下各项材料装订成册在学院教学档案中存档保存。    

    1、院部期末教学检查通知、安排及工作总结;

    2、 教研室、语言实践中心工作总结(以教研室或实践中心为单位);

    3、院部督导工作总结;

    4、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5、《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6、《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

    7、《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

    8、《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汇总表(院部评价)》。

     

    外国语学院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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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汇总表(院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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