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本站首页 > 教育教学 > 正文

语言与文化学院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6-09-21 打印本页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7 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校教务〔2026〕155 号)要求,加强对 2027 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 2027 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依据《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湖工教〔2022〕42 号)以及《湖南工学院创新创业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湖工教〔2025〕65 号)相关规定,为确保我院毕业生能按照专业培养计划和学校教学目标管理的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与实施

(一)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由主管教学院领导牵头,依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管理规定,落实制定《语言与文化学院2027 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语言与文化学院 2027 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方案》,并挂学院网站公布,将网页链接报备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

(二)学院及各专业可依据学科专业特点、专业认证要求,在学校框架标准基础上对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进一步细化,但学院内部同一专业规范标准必须保持统一,杜绝同一专业内部格式、执行标准不一致情况。

(三)鼓励学生结合社会需求与学科特色,以优秀创新创业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替代成果须与专业毕业要求相契合。学院严格做好替代成果审核公示工作,于10月16日前将公示通过的名单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逾期不再受理,具体要求参照湖工教〔2025〕65号文件执行。

(四)强化学术道德与诚信教育,严禁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引导学生树立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的科学态度。学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题确定后,学生须与指导教师签订诚信承诺书;拒签承诺书的学生,指导教师可不予开展指导工作。

(五)我院全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依托“格子达”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系统开展,实现全过程管理,覆盖课题征题选题、开题报告、过程记录、中期检查、文献综述、学术不端检测、答辩、材料归档等全部环节。学院配合教务处做好管理端人员配置、教师端操作培训及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六)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须控制在25%及以下。

二、征题与选题

(一)学院严格审核课题。我院以毕业论文为主,课题的名称、内容、难易程度和工作量,须契合本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二)通过过程管理系统提前向学生公布课题,做好双向选题,做到每人一题。

(三)指导教师提交的课题须同时附有课题任务书,与往年比较重复率不超过20%;若选用老题,必须“老题新做”,要有新内容和新要求。

三、指导教师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师德高尚、工作责任心强,优先遴选讲师及以上职称、科研能力较强、指导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助教原则上最多指导不超过4人,且必须配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作为第二指导教师协助开展指导工作,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二)规范外聘指导教师选聘管理,外聘指导教师须按要求完成人事处备案并取得教师工号,方可开展指导工作。

(三)首次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的教师,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查合格后,方可具备指导资格。

(四)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学术不端行为第一责任人,须全程把控论文研究撰写全过程,审查确认学生论文为本人独立完成,坚守学术诚信底线。

四、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

(一)毕业设计(论文)周期总时长不得少于10周。

(二)严格落实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及时填写过程记录,内容包含调研、资料整理、阶段性工作进展、遇到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论文撰写情况等;学生过程记录不少于6次,指导教师要逐次完成评阅。

(三)全部工作严格执行格子达过程管理系统预设时间节点。学生完成初稿后,经指导教师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盲审环节,学生须严格依据盲审意见按期修改,直至提交最终定稿。

(四)过程管理系统为每名学生提供3次免费查重次数。超出免费次数需要求,须由相关人员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缘由,经学院、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处理。

(五)指导教师或学生未在规定时间节点提交对应材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五、答辩安排

(一)答辩前,毕业设计(论文)须满足以下要求:通过开题答辩;通过答辩资格审查;通过盲审并按修改意见修改到位(指导教师同意);反学术不端检测合格。

(二)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小组,先进行各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公开答辩,再进行分组答辩。公开答辩安排应提前一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

(三)首次盲审未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按盲审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成后,必须通过教务处组织的抽检,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六、成绩录入及审核

2027 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构成为:指导教师成绩占总成绩 60%,盲审专家评审成绩占总成绩1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30%。

教务系统录入成绩时,学院须认真核对学生人数与分数,教务系统录入学生人数、成绩,必须和格子达过程管理系统内最终人数、最终成绩完全一致。

七、评优要求

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比例,推荐2027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按要求提交全套推荐材料。参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作品,其学生必须完成公开答辩。由教务处组织评审,认定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八、材料归档

答辩全部结束后,学院按照学校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格子达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系统的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档案存档工作。

九、其它

(一)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整体时间节点较往年提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学院、各教研室、全体指导教师务必高度重视,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各阶段时间节点落实各项任务,保障我院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创新创业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创新创业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湖工教〔2025〕65 号),按学校流程完成审核、公示、报送。



                                                    语言与文化学院

2026 年 9 月 18 日


附件:2027届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提交与归档时间要求

内 容

时间节点

备 注

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026年9月21日

挂学院官网

教师课题申请、二级学院课题审核、学生选题及教师对学生选题处理

2026年10月12日

在过程管理系统中完成

学生开题报告提交与评阅

2026年11月16日

教务处与教评中心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初稿

2027年1月15日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初稿

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修改

2027年3月1日至3月31日

盲审办法另发通知,根据审核意见认真修改并最终完成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

2027年4月底

具体时间根据毕业生离校时间确定

毕业答辩

2027年5月初

具体时间根据毕业生离校时间确定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提交

2027年5月初

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定稿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审核

2027年5月中旬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组共同完成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请推荐

2027年6月初

学生申请,指导教师审核,学院复核

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存档

2027年6月

完成毕业论文电子档案归档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智慧校园建设与管理中心制作维护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