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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09-06 打印本页

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青年教师队伍,促进学校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结合湖南工学院关于印发《湖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工人〔2022〕88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

新进入学校工作,尚未获得高校教师系列讲师及以上职称,或虽已获得,但未从事过教学工作的教师。未立项青年教师导师制的教师,不可承担教学任务。

二、导师选聘

青年教师在到校工作的两年内,根据工作需要及专业方向,可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一名指导教师(简称导师)。双向选择后仍不能确定导师的,由外国语学院指定,导师和青年教师均不得拒绝。

导师经外国语学院审核批准以后,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没有特殊情况不能更换。如遇导师调动、病休、退休以及其他不能指导青年教师的特殊情况,外国语学院可以对导师人选进行调整,但一般应在学期初或学期末进行。

1名导师指导1名青年教师,青年教师指导周期一般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两年。

三、导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与职责

(一)导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工作,熟悉教学规律,教学效果优秀,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有能力指导青年教师;

2)在高校教学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满五年以上;

3)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与被指导青年教师所学的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导师的主要职责

1)对培养对象进行师德修养教育,传授科学的教育思想,在师德师风方面做出表率。

2)协同教研室、青年教师一起填写《湖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培养登记表》(见附件1),制定培养计划,有计划的安排培养对象定期听课,观摩学习本人及其他教师的教学活动;每学期末向教研室提交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报告,对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做出全面总结;

3)结合学校开设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及本学科授课内容和特点,指导培养对象进行教学改革实践,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和现代教学技术,提高教学质量,要熟悉实验、实习等教学工作环节。

4)指导培养对象撰写讲课提纲和教案、掌握科学的教学方法、熟悉并掌握教学环节和教学规范,定期检查、指导其编写的教案。

5)每学期听培养对象不少于5学时的课堂教学,做好听课记录,就上课效果及时作出评价与指导。

6)指导培养对象完成一轮实践教学环节,如实验课、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设计)等,对无此教学环节的导师可不予考核此项工作。

7)有针对性的协助培养对象拟定切实可行的科研计划,通过导师科研项目或开展有关科研工作(课题申报及研究和论文的撰写等),使培养对象掌握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8)提交《湖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考核表》,接受学校组织实施的对教师培养情况的年度考核。

9)在批改教案、指导试讲的基础上,负责向所在院(部)提出被培养教师是否具有独立开课能力的评价意见,对达不到培养要求的培养对象提出继续培养或调整工作岗位的建议。

四、对培养对象的要求

1)尊重导师,虚心请教并接受导师的指导,学习导师的师德风范,敬业精神,教学艺术和工作经验,努力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担任导师助教,即协助导师进行课程辅导、组织讨论、批改作业、组织实践教学、草拟试题、批改试卷等。青年教师每学期要系统听完导师的一门以上课程,认真记录每一节课的内容摘要、教学要点等教学活动内容,并努力熟悉教学各个环节。

3)在教学活动中主动接受导师的指导、帮助和检查,自觉向导师汇报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每月至少作一次正式汇报,导师做好相关记录。

4)积极参与导师教育教学研究及科研项目、教材编写、课件制作、课题申报和研究及论文的撰写等。

5)学年末需要提交教学工作总结,经导师审阅签字后连同《湖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考核表》、听课记录一起交所在院(部)审核、存档,作为验收考核的依据。  

五、管理与考核办法

1)实行校、学院、教研室三级管理,以学院、教研室管理为主。教研室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听取导师及青年教师情况汇报,及时加以指导和帮助,并记录在案,此项工作列入教研室年度考核和教研室主任任期考核的重要指标。青年教师每学期向导师和教研室书面汇报工作,并听取导师的指导意见;导师每学期末要对青年教师指导情况进行书面小结。

2)指导期满对青年教师进行考核。青年教师填写《湖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考核表》(见附件2),写出书面总结向教研室汇报,导师对青年教师的思想品德、教学能力、业务水平及存在问题做出全面评价,由教研室、学院逐级作出考核鉴定,结论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材料上交人事处、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3)青年教师考核合格后,可以受聘独立担任课程教学;考核不合格者,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协同院(部)及指导教师分析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提出延长指导期、转岗等处理意见。

4)导师年度考核述职时,必须就本人所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情况做出说明。

附件: 1.湖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培养登记表

2.湖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考核表

 外国语学院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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