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个人申请、班级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班主任和辅导员审核、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认定,认定巢玉龄等6人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困难等级。
公示期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10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10月13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形式将实名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学工办(外307)反映。联系人:许莉。反映邮箱:389149637@qq.com。
序号 |
姓名 |
认定困难级别 |
1 |
巢玉龄 |
一般困难 |
2 |
李娜 |
一般困难 |
3 |
张韵晰 |
一般困难 |
4 |
陈玉萍 |
一般困难 |
5 |
蒋紫怡 |
一般困难 |
6 |
殷康庭 |
一般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