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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与文化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2026年)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6-09-08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分制和素质教育改革,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湖工教〔2026〕7号和《湖南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规定》,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分五类:思想政治素质类、科技文化素质类、身心素质类、职业素质类、创新创业能力类。

学分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应取得不少于10个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包括必选学分和任选学分,其中必选学分为创新创业能力类(不低于3学分)、学术讲座活动(不低于2学分)及课外阅读(不低于2学分);专升本学生应取得不少于5个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包括必选学分和任选学分,其中必选学分为创新创业能力类(不低于1.5学分)、学术讲座活动(不低于1学分),课外阅读(不低于1学分)。其他学分为任选学分。本办法从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开始施行。此前学院发布的有关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的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由语言与文化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一、思想政治素质类

1.荣获校级荣誉如三好学生等,每项加1学分;省市级每项分别加分1.5学分;本学年某个集体或个人获省市级、校级、院级优秀集体或个人称号者,集体成员或个人分别加分1.5学分、1学分、0.5学分。(注:优秀工作者不分校级和院级,每个荣誉证书加0.5分,教官训练证明每人加分,省/校级优秀教官按照相应荣誉等级加分。文明宿舍表彰按照相应等级的优秀集体加分。)

2.参加新生班级骨干培训班、团学骨干训练营、青马工程、团员青年主题教育平台、湖工青年说、奋进讲坛等政治理论学习,0.25学分/人次,该项目在校累计最高3学分;参加创新创业大讲堂0.25学分/人次,累计最高2学分。

3.公益活动:参加献血活动每次记0.5学分,累计最高1分;兼职和勤工俭学类的加分以校内兼职计算(须由学校或学校相关部门登记),校内兼职每学年计1学分,累计最高3学分。

4.志愿服务:计0.25学分/人次,志愿服务项目在校累计最高3学分;校级三下乡重点团队计2学分/人次,一般团队计1学分/人次;参加“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计1学分/人次,被校级及以上媒体报道计2学分/人次。

(注:按学院要求参加公益活动的志愿者根据活动情况加0.25分/人次,在院级及以上的大型活动中担任礼仪加0.25学分/人次,主持人加0.25学分/人次。)

5.申报社会调查类素质学分,须在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环节后,另行开展社会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且累计最高为0.5学分(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必须是被班级推选为优秀社会实践报告者才能申请此学分,每班推荐一篇交团总支审核。之前被评为优秀实践报告的可直接加分)。

 

二、科技文化素质类(必选)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须参加不少于10场学校或院部举办的讲座或学术活动,计0.2学分/人次,累计最高3学分;

专升本学生须参加不少于5场学校或院部举办的讲座或学术活动,计0.2学分/人次,累计最高2学分。

 

三、身心素质类

1.关文体竞赛,参照校级《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具体标准》加分说明。参加院级文艺及体育方面竞赛获奖者,加学分补充规定如下:

类别

级别

评定标准

审核部门

文、体

竞 赛

院级

一等奖

0.5学分

语言与文化学院

二、三等奖

0.25学分

优胜奖

0.1学分

2.参加校运会太极拳表演或比赛、各类赛事的赛前啦啦操、学院方阵队、国旗手、广场舞等,每人每次加1分,由语言与文化学院团总支审核。

3.参加学校“奋进湖工”大学生校园文化精品项目活动,每学期不少于8次,计1学分,累计最高4学分;参加校大学生艺术团、礼仪队、国旗队、护校队等组织,每学期训练16小时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计1学分,累计最高4学分;参加学生社团(申请认定时需准备个人参加社团活动全部过程资料,社团资料先由社团进行审核,再交由团总支学生会进行审核,社团活动必须为语言与文化学院已登记或认可的活动,否则不予加分),计0.25学分;不累计。

 

四、职业素质类

课外阅读(毕业必选):①学习通阅读积分1000以上计0.5学分;②图书馆纸质图书借阅满30册计1学分;③参加图书馆组织的阅读活动,获得20积分及以上,计0.5学分。

关于职业资格证书,详细规定如下:

序号

项目

加分

1

四级425分及以上

4

2

六级425分及以上

6

3

计算机四级

6

4

计算机三级

5

5

计算机二级

4

6

普通话二乙

1

7

普通话二甲

1

8

普通话一乙

3

9

普通话一甲

5

10

专四证书

4

11

专八证书

6

12

N2证书

4

13

N1证书

6

14

BEC中级

4

15

BEC高级

6

16

驾驶证

3

17

教师资格证

4

 

注:未在规定之内的其他证书,由学院学工办另行组织核定。

 

五、创新创业能力类(必选)

本板块为毕业硬性必选学分(本科≥3学分、专升本≥1.5学分),其余各级大创项目、学科竞赛、专利、论文、创业孵化、GYB/SYB创业培训、开放实验项目全部按照《湖南工学院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湖工教〔2026〕7号第八条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具体计量标准5.1-5.5标准认定毕业所需素拓学分。

1.学科竞赛:我院参照学科专业竞赛计算学分的赛事明确为大学生英语/日语演讲比赛、职业规划大赛等,院级竞赛加分如下表:

学科专业竞赛

院级

一等奖

0.5学分

语言与文化学院

二等奖

0.25学分

三等奖

0.1学分

校级以上(含)学科竞赛以《湖南工学院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湖工教〔2026〕7号第八条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具体计量标准“5.1学科竞赛”为准。

2.创新性学习:为鼓励大学生认真参与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德育实践项目、科技创新、创业计划竞赛项目,另补充:院级立项负责人、参与成员分别加1、0.5分。

3.关于科研创新稿件/作品发表,协助完成论文者可加分如下:广播站、公众号、各大官网投稿等普通、不涉及高级学术知识的作品,个人原创完成,仅记第一作者学分,每篇记0.5学分,累计最高3学分;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记3分,第二作者记1分,累计最高4学分;在国家级专业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记5学分,第二作者记2学分,累计最高5学分。

 

注意:所有证明材料都必须盖有相关举办单位的公章,材料不充分,不明确者不予认定。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超过10学分的部分,依据学分认定程序,可按照类别认定为人才培养方案内相关课程学分;优秀的创新创业成果可以申请替代毕业设计(论文)。

 

语言与文化学院

202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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