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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与文化学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5-12-22 打印本页


根据《湖南工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湖工教发〔2021〕 53号)的文件精神,为了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特制定语言与文化学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语言与文化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和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和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专业负责人、教学工作管理人员、党政工作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陆秀令蒋志刚

副组长:谢争艳、胡忠龙

成员:罗永辉、邓玉华、蒋慧芳、肖艳君、陈慧、马慧娟、蒋蔚、许莉

秘书:杨娇

转专业工作小组按照本细则要求,考核转入转出学生资格,初审转专业名单,对转专业学生进行面试和综合考核,汇总转入各专业名单报教务处。做好转入学生的宿舍调整工作,做好未能转出学生思想工作及转入学生的后续事宜。

二、基本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转专业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严格程序,透明操作。

(二)符合条件原则。转入我院的学生应符合我院设定的基本条件并经考核合格。有不符合第三条转入条件的,原则上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三)自主选择原则。为弘扬个性,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以自主申请转专业一次。学生递交申请前应慎重考虑,申请表递交后原则上不予撤回或更改。

(四)择优录取原则。自主选择转入语言与文化学院的学生应统一参加我院举行的合格考试,按照可转入名额择优录取。

三、转入条件:

(一)转专业适用范围:大学一年级学生;

(二)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作退学处理的;

3.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4.恶意拖欠学费的;

5.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具有明确限制的。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各专业可转入计划人数

序号

专业

计划可转入人数

1

英语

15

2

日语

5

(二)学生提交申请时间:12月26日12:00之前(17周)将《附件1:转专业申请表》交至语言与文化学院305教科办杨老师处。

(三)考核办法

学院教科办对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初审,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通过,并将相关学生名单报相关学院。拟转入学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口语考试(口语考试流程和要求见附件2语言与文化学院2025级转入学生口语考试流程和要求》)。各教研室根据学生的口试成绩和期末考试的大学外语成绩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判,择优确定拟转入我院学生名单,名单经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转出学生的考核工作由转入学院组织进行。

五、纪律要求

(一)学生在转专业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二)教师在学生转专业过程中不得以权谋私,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的宴请。

(三)对未能成功转专业的学生,应当服从学校安排,继续在原专业完成学业;成功转专业的学生,也应当遵守转入专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六、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成绩认定

1.如转入专业需补修和重修课程,须编入转入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

2.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已领的教材不再退回学校;进入新专业学习需补修课程的教材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解决;

3.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学号不变,学生档案、学生宿舍等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4.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5.转入新专业的学生,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在原专业获得的课程学分按如下规定认定:原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其成绩学分直接记入该生在转入专业的学籍档案。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补修相应课程。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语言与文化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解释和执行。


语言与文化学院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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