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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关于开展语言与文化学院2025年下半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5-10-29 打印本页

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工作管理办法》湖工学20213号的文件要求,现就2025下半年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小组

组长:蒋志刚陆秀令

副组长:胡忠龙、谢争艳

成员:蒋蔚、李一平、彭方凯、许莉

、申报时间段

20255月—202510月期间产生临时困难的学生。

、申报条件

1.学生突发疾病医疗费用较高,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2.本人或家庭成员遭受突发事件造成经济困难,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3.学生家庭遇到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4.由于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造成经济困难,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补助

1.学年内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

2.生活挥霍浪费、购买或使用高档物品;

3.弄虚作假,编造家庭经济困难欺骗学校;

4.同一学年内已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

5.社会捐助以及学校其他补助,资助总额超过2500元;

6.学习态度不端正,缺课或旷课较多。

、评选程序及时间节点

1.学生申请:所需材料《湖南工学院临时困难补助审批表》《学生情况说明材料》、相应佐证材料。(117日前完成)

2.学院审核: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填写进《湖南工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1113日前完成)

3.资助金发放。学生工作部公示无异议后,将资助名单报财务处进行发放。

、工作要求

1.申报同学要高度重视,严禁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严禁不审核就上报,严禁抽取和拆分资助金;

2.各班辅导员需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学生情况说明材料》《临时困难补助审批表》,认真审核学生材料,确保学生提供的材料能真实体现该生困难情况,并按照《办法》条款提出相应的资助建议(建议名单请按照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3.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一经发现情况不属实,将立即取消或追回补助,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并取消其今后补助资格;

4.获得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应在一年内主动参加学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5.材料顺序:(1)《湖南工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2《临时困难补助审批表》附件1);(3)《学生情况说明材料》附件2(学生佐证材料应对应学生情况说明材料)。《临时困难补助审批表》和《学生情况说明材料》等需对应汇总表的排放顺序,每个学生单独的材料请用夹子夹好标上记号。

6.上报时间:11717:30前将纸质材料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外语楼307许老师处,电子版发389149637@qq.com


联系人:许莉

联系邮箱389149637@qq.com



语言与文化学院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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