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语音实践中心: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将于2025年6月16日(第18周周一)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及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教学检查内容
1、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及课堂教学管理情况(依据教务系统的教学安排和教务运行管理数据、教学督导听课及督查反馈数据情况);
2、各教研室、语言实践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按期初工作计划核实);
3、教学督导组工作完成情况(按照督导工作细则及院部期初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4、教师听评课情况,请以各教研室为单位统计教师听评课的学时数,填写好《教师听评课汇总表》(见附件1);
5、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质量、课程考核质量管理与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期末课程考核安排和管理情况)。
(二)教学检查方式
各教研室于6月16日前完成自查,学院于6月16日组织院部自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组织校教学督导团现场检查。
(三)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 |
教研室 |
检查人员 |
6月16日 09:00-12:00 14:30-17:30 |
英语 |
蒋志刚、陆秀令、胡忠龙、邓玉华、罗永辉、朱红雷、蒋慧芳、亓萌、肖东波、蒋佩均、严玉婷、谢姣姣、程丽 |
日语 |
翻译 |
大学英语 |
语言实践中心 |
二、教学评价工作
(一)教学督导评价
校教学督导团的评教结果由教评处汇总统计;二级教学督导组的评教结果由二级教学院部汇总,并由二级教学院部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教学督导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5年6月26日前完成。
(二)同行评价
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汇总统计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由二级教学院部的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同行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5年6月26日前完成。
(三)院部评价
二级教学院部的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办法》(湖工教评[2022]1号)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并由二级教学院部教学评价管理员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172.30.30.51/)进行填报。院部评价系统填报工作于2025年6月26日前完成。
(四)学生评价
各二级教学院部尽快安排辅导员和班主任通知班级学生按时评教。学生统一在新版教务系统中的学生评价进行评教,新系统学生评价已开始运行,学生评教系统于2025年6月26日截止。
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体系中的各项评价在2025年6月26前完成。
三、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研室、语言实践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完成检查工作后,将以下各项材料装订成册在学院教学档案中存档保存。
1、院部期末教学检查通知、安排及工作总结;
2、教研室(语言实践中心)工作总结(以教研室或实验中心为单位);
3、院部督导工作总结;
4、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5、《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语言与文化学院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