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育人氛围,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2〕5号)、湖南工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和《外国语学院2022-2023学年评优评先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及辅导员组织各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学院评议小组审议、学院党委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评优评先结果公示如下(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09月27日至10月0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外(304)反映。
湖南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2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