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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定方案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09-27 打印本页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及《湖南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湖工学字[2020]4)等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评选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柳星、刘斌


副组长:谢争艳 、周艳红


成员:张伟平、 罗竹莲、 蒋蔚、 许莉、 邹姗伶、 各班班主任


(二)各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组成如下:


评议小组含组长1人,信息员1人,组员3人,由各班班干部和普通学生组成。其中普通学生人数不得少于2人,并考虑男女生比例。


主要职责:


1、根据名额分配做好民主评议;


2、认真做好民主评议过程记录,填写完成民主评议记录表;


3、负责班级评审期间的信息沟通及反馈。


二、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注册在籍普通本科在校生中192021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按院系专业排名即可,且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的情形。


四、评审程序和评选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1、自愿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均可向所在班级申请,并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2、班级提名。班主任组织班级同学公开评议,提出建议名单报学院。每班限上报1人;


3、学院评审。学院组织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评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


4、学校审核。将推荐名单报送校学生工作处审定。


(二)评选要求


1、学院指导并督促学生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对有关内容认真核实、严格把关。申请审批表内所有选项都要填写完整才能上报,签名处必须是手写签名,不能用手写体印章、公章等替代。学生的申请审批表上“院系意见”栏加盖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学工办、院(系)党委(党支部)公章代替。提交的申请审批表必须A4纸正反双面打印,每人一份一页。


2、申请审批表内“获得的奖项”一栏不允许为空,若为空,将取消资格。学生获奖情况以2021-2022学年的为主,如果材料不够突出,也可以把前一学年的获奖情况写进来(获奖情况的日期、名称和颁奖单位均按获奖证书上的信息填写)。


3、申请理由和推荐意见要认真填写,不能只罗列获奖情况,要用叙述性的语言描述该生情况,使人看后感到该生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确实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是大家学习的榜样。同时,要注意推荐意见与学生的相关信息要一致,不要前后矛盾(如:往年个别学校审核不认真,表格中学生“基本情况”栏“政治面貌”填的是“预备党员”,可到“推荐意见”栏中,学生又变成了“正式党员”。类似细节各二级学院一定要认真核查)。申请理由200字以上,推荐理由100字以上。院系意见100字以上,不同学生的申请理由、推荐理由及院系意见,不能雷同。


4、学生的申请理由、推荐人推荐意见、院(系)意见的填写时间的填写时间相差必须大于公示天数。(如:学生申请时间99日、推荐理由填写时间912日,院系意见922日(请照实填写,院系评选是需要时间的,不可能班级一推荐,院系就同意通过。


五、评选时间


各班国家奖学金纸质申请表于930日中午1200之前提交到学生会学习部,电子申请表同时发到学习部邮箱waiguoyuxxb@163.com和学工办邮箱155270597@qq.com


六、评选名额和金额


外国语学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名额1个,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发放方式为一次性发放。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评选方案的制订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严密组织,严格把关,要加强对奖助学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督查,严禁班级从获奖助学生中收取经费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获奖助学生使用奖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获奖助学生捐赠捐助奖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三)加强监督,做好学生意见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外国语学院


                                  2022927

 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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