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个人申请、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班主任和辅导员审核、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小组认定,3位同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公示时间2022年3月8日-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学工办张老师(外304)进行反映,电话:0734-3452146
外国语学院
2022年3月8日
窗体底端
专业班级
姓名
性别
困难等级
备注
英语2103班
李嘉欣
女
一般困难
补充认定
李美玲
邹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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