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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定方案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1-10-25 打印本页

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激励学院家庭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外国语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张平 柳星

副组长:谢争艳 周艳红

成员: 张伟平、 王芳芳、 张宗宁、 罗竹莲、 蒋蔚、 许莉、 邹姗伶、 各班主任

(二)各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组成如下:

评议小组含组长1人,信息员1人,组员3人,由各班班干部和普通学生组成。其中普通学生人数不得少于2人,并考虑男女生比例。

主要职责:

1、根据名额分配做好民主评议;

2、认真做好民主评议过程记录,填写完成民主评议记录表;

3、负责班级评审期间的信息沟通及反馈。

二、评选对象

(一)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注册在籍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选条件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事实和无旷课等不良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已被认定为贫困生;

四、评选办法

国家助学金申报评审程序

1、自愿申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即已入贫困生库的同学向班级评议小组提出申请。

2、班级初评。各班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生活情况等对学生进行初评。将结果向全班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给班主任老师签字审核,然后再报带班辅导员。

3、辅导员审核。带班辅导员审核所带班级学生助学金申报情况,汇总报学院。

4、学院评审。

学院助学金评定小组全面审核,确定学院评审名单并公示,再将结果报学生处。

5、学校审定。

五、评选时间

   各班国家助学金评选材料于1027日下午16:00之前交到学院素质拓展部汇总

六、评选名额和金额

20212022学年度我院共有国家助学金名额239名,一等、二等、三等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400、3300、2200元;学院参照每班贫困生入库认定的情况分配指标,具体指标分配如下表:

班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总分配名额

英语1801

4

1

2

7

英语1802

2

2

7

11

英语1803

3

0

2

5

商英1801

4

1

5

10

商英1802

3

0

4

7

商英1803

4

0

2

6

翻译1801

5

1

4

10

日语1801

3

2

4

9

英语1901

0

3

2

5

英语1902

4

6

1

11

英语1903

5

1

4

10

商英1901

3

0

4

7

商英1902

3

1

5

9

商英1903

5

1

4

10

翻译1901

7

3

4

14

日语1901

2

1

4

7

英语2001

5

4

2

11

英语2002

6

2

4

12

英语2003

2

0

4

6

商英2001

3

1

1

5

商英2002

2

2

3

7

商英2003

1

0

4

5

翻译2001

3

1

4

8

日语2001

4

1

2

7

英语2101

2

2

3

7

英语2102

1

1

2

4

英语2103

1

2

4

7

商英2101

2

0

6

8

商英2102

5

1

3

9

翻译2101

3

0

0

3

日语2101

1

0

1

2

总计

98

40

101

239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评选方案的制订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严密组织,严格把关,要加强对奖助学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督查,严禁班级从获奖助学生中收取经费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获奖助学生使用奖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获奖助学生捐赠捐助奖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三)加强监督,做好学生意见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外国语学院

202110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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