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育人氛围,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湖工政发〔2021〕7号)、湖南工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和《外国语学院2020-2021学年评优评先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民主评定与推荐、学院评议小组审议、学院党委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评优评先结果公示如下(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05日至10月0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外(304)反映。
湖南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