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湖工政发[2020]26号)的文件精神,为了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允许学业成绩突出、确有专长的学生转专业。现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印发《湖南工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湖工教 [2020]1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特制定外国语学院实施细则。
一、 组织机构与职责
外国语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和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和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各专业负责人、教学工作管理人员、党政工作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平、宁清平
副组长:谢争艳、蔡玲
成员:邓玉华、蒋慧芳、朱红雷、陈柯、张宗宁、胡忠龙、王芳芳
秘书:胡斌
转专业工作小组按照本细则要求,考核转入学生资格,初审转专业名单,对转专业学生进行面试和考核,汇总转入各专业名单报教务处。做好转入学生的宿舍调整工作,做好未能转出学生思想工作及转入学生的后续事宜。
二、基本工作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转专业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严格程序,透明操作。
2、自主选择专业原则。为弘扬个性,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力,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以自主选择转专业一次。学生递交申请前应慎重考虑,申请表递交后原则上不予撤回或更改。
3、择优录取原则。自主选择转入外国语学院的学生应统一参加我院举行的合格考试,按照可转入名额择优录取。
附:外国语学院各专业可转入接收名额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简称) |
专业 |
现有人数 |
可转入名额 |
备注 |
1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40 |
2 |
|
2 |
商务英语 |
104 |
5 |
|
3 |
英语 |
108 |
5 |
|
4 |
翻译 |
40 |
2 |
|
|
本科合计 |
292 |
14 |
|
4、符合条件原则。转入我院的学生应符合我院设定的基本条件并经考核合格。
三、 转专业条件和考核办法
(一)转入我院基本条件
1、按湖工政发[2020]26号文件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执行。
2、高职对口的考生、专科升入本科的学生不能转入我院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作退学处理的不能转入我院
4、所修考试课程有不合格的不能转入我院
5、在院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不能转入我院
6、招生时专业有特殊政策的不能转入我院
7、申请转入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的学生高考英语成绩应在110分以上(含110分)(考生生源地高考英语非150分满分的,按此比例计算),各门课程成绩均不低于60分。
8、申请转入日语专业的学生需达到以下条件:①高考英语成绩应在100分以上(含100分)(考生生源地高考英语非150分满分的,按此比例计算);②各门课程成绩均不低于60分。有日语学习基础者可不受条件①的限制但需提供学习证明材料并参加日语口语考试。
9、我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组织口语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转入。
10、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转专业,不占转专业名额:
(1)入伍退役后复学的;
(2)创业休学后复学,转入与创业相关(近)专业的;
(二)考核办法
1、转入学生的考核办法:以高考英语成绩、大一期末考试英语成绩和口语面试成绩相结合的原则。计算方式为:总成绩=高考英语成绩/150×50%+口语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2位。当申请转入某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转入控制计划数时,根据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2、如转出转入专业课程差异较大,已修课程相差大于等于20学分,须编入转入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
四、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
(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31日)
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填写《2020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样表见本文件附件2,教务处网页上下载)交学院负责转专业老师(胡斌,办公室:外语楼305),逾期不再受理。拟转入外国语学院的学生请在《2020级转专业申请表》的“转入专业要求”中填写高考英语成绩。
(二)学院确定拟转(入)专业名单送教务处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月8日)。
学院教务办对转出、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初审,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通过,并将相关学生名单报相关学院;2021年1月6号13:00将对拟转入学生进行口语考试(口语考试流程和要求见附件1)(所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和参加口试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第18周教务办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汇总拟转入我院学生名单。经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报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公示后报教务处。转出学生的考核工作由转入学院组织进行。
(三)转专业名单复审、公示
期末考试结束后,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拟转入学生名单,并进行复审,上报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审核之后,公示转专业名单。
四、纪律要求
1、转专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制度,教师在学生转专业过程中不得以权谋私,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的宴请;
3、二级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
五、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成绩认定
1、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编定的学号不变。
2、学生转专业后,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如学生在原专业所修的课程按如下规定认定:
(1)原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其成绩直接载入该生在转入专业上的成绩档案;
(2)不符合要求的,作为选修课成绩记入该生的转入专业的成绩档案;
(3)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选修相应课程,具体操作按《湖南工学院关于课程补修的通知》的通知执行。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解释和执行。
附件:
1、2020级外国语学院拟转入学生口语考试流程和要求
2、2020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外国语学院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