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各班学风建设情况,我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和辅导员初审、学院审核四个环节,推荐雷甜南等31名同学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彭艳等75名同学为一等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推荐周玲等75名同学为二等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推荐解庆等75名同学为三等国家助学金获得者。
现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外302)反映。
电话:阳老师18973425118
罗老师18773471692
外国语学院
2017年11月8日
附件:2017年外国语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