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语音实践中心:
根据教评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及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院将于6月27日至6月29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及总结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检查
(一)教学检查内容
1.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核实);
2.教研室工作计划、执行及总结(按教研室期初工作计划核实);
3.学院督导工作计划、执行及总结(按期初二级督导工作计划核实);
4.教师听评课情况;请以教研室为单位统计教师听评课的学时数,填写好《教师听评课汇总表》(见附件1);
5.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与组织实施情况(按教务处《关于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落实);
6.按照《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2018届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的自查整改工作。
(二)教学检查方式检查以单列教研室自查为主,学院教务办组织抽查。
二、教学评价工作
(一)督导评教
1.校级督导评教结果由教评中心汇总统计;
2.二级学院(部)督导评教结果由学院汇总,以二级督导听评课的评分为依据统计本院督导评教结果,填写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见附件2)。
(二)同行评教
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统计本院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填写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见附件3)。
(三)学生评教
1.教务系统开放时间:2018年7月1日-2018年9月30日。
2.评教操作流程: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学生专区→教学评价→查询(学年学期:2017-2018-2;评价批次名称: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评价分类名称:学生评价;评价课程类别:课堂教学)→评价→提交。
3.评教要求: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评教工作。未完成本学期课堂教学评价的学生将不能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本学期成绩查询、新学期的课表查询与选修课选课等操作。逾期不再开放系统。
三、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研室、语音实践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完成检查工作后将以下材料于6月 28日下午5点之前交30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1060858169@qq.com。
1.院部期末教学检查通知、安排及工作总结;
2.教研室(语音实践中心)工作总结(以教研室或语音实践中心为单位);
3.院部督导工作总结;
4.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及组织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自查整改报告(以各专业为单位);
5.《教师听评课汇总表》(以教研室为单位);
6.《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
7.《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以教研室为单位)。
附件:2017-2018-2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分组及安排
外国语学院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