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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认真做好我校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03-07 打印本页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试行)》(湘人社规〔2020〕17号)、《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61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的文件要求,现就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在编在册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
   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专业科目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工作人员每年度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公共科目培训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培训不少于60学时。其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史、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为2021年度公共科目必修内容。
   三、培训方式
   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采取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以线上培训为主的方式开展。由以下三家机构为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课程网络培训服务:
   1、北京思想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网址:
http://hn.ischinese.cn
   服务电话:4008434678
   2、北京网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网址:
https://hn.webtrn.cn
   服务电话:4000007186
   3、湖南开放大学(原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网址:
www.hnsydwpx.cn
   服务电话:0731-82821099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线下培训,其中专业科目的线下培训于培训开始前两周内如实填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线下培训备案表》(附件3)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备案。公共科目的线下培训由人事处报省人事厅备案。
   四、学员培训相关要求
   1、学员注册方法:在“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网址:
https://hnxxpt.zgzjzj.net)学员登录页面进行注册,单位名称选择湖南工学院进行添加,点击下一步进行注册信息填写并提交即可注册。
   所有学员务必于7月20日前完成“管理平台”学员注册。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转正定级、转岗聘用、等级晋升、考核奖励等业务,必须提供“管理平台”生成的培训合格证书,才能兑现相关待遇。
   3、视同专业科目培训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课题、获奖、专利、著作、论文等)在“管理平台”中个人上传模块目前还在开发调试中,待投入使用时再另行通知。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取得的学时(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与参加全省统一确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学习取得的学时互认。
   5、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督促落实本单位学员注册完成情况,并将本单位联络员信息(附件4:各单位联络员信息表)于7月16日下午15:00点前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教学大楼1005室)电子档发送至
hgrscszk@126.com


    附件1: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pdf

    附件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线下培训备案表.docx

    附件4:各单位联络员信息表.xls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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