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上报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14]30号)精神,结合湖南工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确保贯彻落实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司[2014]5号和[2014]30号)精神,建立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制度;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使其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增强学生体质,增进学生健康。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委员会,委员会设以下职能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测试小组
组长:
成员:
(三)保障小组
纪律管理负责人:各系辅导员、各班班长
数据整理上报负责人:
后勤设备负责人:
医疗安全保障组:学院医务室、保卫处
三、学生健康体质测试各相关部门职责:
(一)教务处
提供学生基本信息,审批免试申请。落实教育部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通知精神:即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对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
(二)校医院
落实校医院做好医疗救护准备,按照测试时间安排医务人员值班。
(三)各学院
落实本学院学生测试或补测时间安排;做好本学院学生测试的组织工作,组织学生按时到达测试地点,若和本学院课程教学有冲突,要暂时调整本学院的课程教学,保障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体育教学部
下发通知,召开测试协调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学生认真对待体质健康测试活动;。安排校学生会体育部及各学院学生会维持测试工作秩序。 制定测试工作方案;协调各学院学生测试时间;组织现场测试;分析、上报测试数据。
四、测试项目与测试方法
(一)测试项目
(1)身高;(2)体重;(3)肺活量;(4)50米;(5)1000米(男)、800米(女);(6)坐位体前屈;(7)立定跳远;(8)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跑步类项目另行通知时间测试)
(二)测试方法(见附件一)
五、测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测试从2016年04月9日开始,05月22日结束。具体各学院各班测试时间(见附件二)。
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在酃湖校区操场单杠附近测试,其他项目在酃湖校区湖南工学院体育活动中心(地下车库)测试。
六、测试对象及工作人员安排
测试对象为各学院全日制2015级和2014级本专科学生,2013级本科学生。
测试工作人员安排表
项目/时间 |
星期六(4月9、16、23、5月14、21)8:50—18:30 |
星期日(4月10、17、24、5月15、22)8:50—18:30 |
身高、体重 |
马福兴、李青兰 |
唐佳英、邓莉萍 |
肺活量 |
黄鹂、向玲君、王海洋 |
江芳林、张行、邢燕 |
坐位体前屈 |
段绍斌、刘细秋 |
刘命庆、李春波 |
立定跳远 |
张群、颜静 |
肖宇淳、马晨阳 |
一分钟仰卧起坐、引体向上 |
杨剑、梁晓龙 |
袁立安、李园园 |
联络 |
刘易华(67890) |
张宏达(66914) |
注:根据与上次测试不同项目原则安排测试人员。
管理人员值班日期:蒋纯金(4月9、16、24、5月15)、蒋美生(4月10、17、5月21)、罗宏景(4月23、5月14、22)。
测试联络:刘易华13875747899,张宏达13467779914。
测试技术指导: 李春波15200591817,张宏达13467779914。
七、测试准备与组织
(一)信息库处理
日前完成测试软件的升级;处理学生信息库,调整数据库,做到学生信息与教务处保持一致;打印测试班级与学生名单。
(二)测试前准备
测试前完成测试仪器的校准、调试,测试场地的布置与安排。
(三)测试组织
采用集中测试与统一补测的方式进行,集中测试从周六开始。利用周末时间进行。对学生因故未能在指定时间测试,体育教学部另行通知时间统一集中补测。
八、测试要求与说明
(一)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工作。各学院根据具体测试时间,及时组织学生做好测试准备活动并参加测试。测试时务必身着运动装、脚穿运动鞋。
(二)对因身体缺陷、慢性病、心脏病、先天发育不良等疾病或不适宜参加规定项目测试的学生,经本人申请,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免予《标准》测试,免测申请表(见附件三)。
(三)测试时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证件丢失请提前办理,无学生证(包括证件无法识别)不予测试。
(四)如学生因故或天气原因未能在指定时间测试,请由辅导员统一组织,提前与体育教学部联系,经协商后再由体育教学部另行安排测试时间,保证测试按时完成。参加补测者须携带由学院开的补测证明。
(五)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扩散和传播,保护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请参加测试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购买肺活量吹嘴,必须保证每人一个,不按要求统一组织的班级不予测试。
(六)接受测试学生必须参加完所有测试,缺项目按无成绩处理。
(七)学生在体质健康测试过程中代测试或被代测试者,一同视为考试作弊,一经发现取消测试成绩,通报其所在学院,并上报学校教务处、学生处按考试作弊论处。
(八)本次测试的工作方案、实施细则以及测试通知在体育教学部网站进行公告;关于各项测试的其他信息请随时关注体育教学部网站。
(九)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扩散与传播,请参加肺活量测试的同学自觉以班级为单位集体购买吹嘴。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与体育教学部联系。
附件1:测试方法和各学院测试时间
附件2:免试申请
体育教学部
2016年0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