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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方案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12-29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有关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生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5〕32号)相关要求,确保湖南工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全、高效、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湖南工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称为《标准》)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之一。学校在实施《标准》的过程中要落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深化体育课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将体育课这一基本锻炼形式与课外锻炼等方式有机结合,切实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学校在实施《标准》时要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湖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采集、汇总、上报《标准》的有关数据。全方位了解学生身体形态机能和运动技能,充分了解和掌握学生的体质状况,为学校的体育教育教学与管理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湖南工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委员会”

任:刘升学、刘龙昌

副主任:袁 勤

员: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后勤基建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团委、保卫处、体育教学科研部、各二级学院、“湖南工学院体育工作委员会”中的成员。

(二)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升学

副组长:蒋纯金

员:余 忠 马福兴 段绍斌

(三)学生健康体质测试各相关部门职责

1、教务处

  提供学生基本信息,审批免试申请。落实教育部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通知精神:即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对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

2、校医院

 落实校医院做好医疗救护准备,测试时遇到紧急情况联系值班医务人员。

3、各二级学院

落实本学院学生测试或补测时间安排;做好本学院学生测试的组织工作,组织学生按时到达测试地点,若与本学院课程教学有冲突,要暂时调整本学院的课程教学,保障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4、体育教学科研部

下发通知,召开测试协调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学生认真对待体质健康测试活动;。安排校学生会体育部及各学院学生会维持测试工作秩序。制定测试工作方案;协调各学院学生测试时间;组织现场测试;分析、上报测试数据。

⑴、测试负责人:段绍斌 马福兴 肖宇淳 袁立安 

⑵、技术指导: 体育教学科研部教师

⑶、纪律管理负责人: 各班班长

⑷、数据监控负责人:段绍斌  肖宇淳

⑸、数据整理上报负责人:段绍斌 肖宇淳 袁立安

⑹、后勤设备负责人: 梁晓龙 肖宇淳 袁立安

⑺、医疗安全保障组: 学校医务室 保卫处

⑻、监督管理:蒋纯金 余 忠 马福兴 段绍斌

三、测试对象

测试对象为我校各院系在校本科学生和专科学生。测试分为常规测试和补测两个部分,详细信息请关注体育教学科研部网站公告。

四、测试内容

1、身高、体重 (室内项目)

2、肺活量(室内项目)

3、坐位体前屈(室内项目)

4、立定跳远(室内项目)

5、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室内项目)、引体向上(男 室外项目)

6、50米跑(室外项目)

7、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室外项目)

五、测试时间

1、每学年第一学期新生测试,从9月份至10月份

2、每学年第二学期所有在校学生测试,从4月份至6月份

3、补测时间:各年级学生补测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年的10月中旬左右,参加补测者须携带补测证明(证明必须经系辅导员和体育教学科研部共同签署意见后,方可参加补测),否则不予补测。

4、如遇特殊天气情况不能正常进行测试,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测试地点

湖南工学院南、北校区田径场测试中心。

七、测试方法和要求

(一)测试方法

1、按行政班级测试

2、测试时,必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在进入测试中心后,按照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视力各班依次进行,采用仪器测试

3、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项目的测试每位学生原则上只有2次测试机会

4、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男生引体向上按学号4人每人一次机会,要按规范完成

5、50米、.800米(女)和1000米(男)每人原则一次测试机会,在校田径场进行测试

(二)测试要求

1、各学院务必密切配合,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使每位同学都参加测试

2、测试前,学生必须认真阅读体质测试相关知识(见体育教材)和《测试须知》经本人签名确认后填好回执上交到学院,各学院将回执和情况登记统一上报到体育教学部。

3、测试穿着运动鞋服(穿拖鞋、高跟鞋等不适合运动者不予参加测试),室内项目自行做准备活动,室外项目测试前由班干部统一带领做好准备活动,要求慢跑5分钟和关节活动操6节以上。

4、随身携带身份证,否则不予测试

5、室内项目按测试时间表参加测试,请勿过早到场,以免等候时间过长。室外项目提前半小时检录,班级参加正常测试的同学务必准时到场以免影响测试进度。

6、测试过程中要遵守秩序,听从安排,保持现场安静,切勿大声喧闹。

7、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扩散和传播,保护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请参加测试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购买肺活量吹嘴,必须保证每人一个吹嘴。

8、因公、因私无法参加测试的同学,需填写请假单,经学院辅导员和体育教学部共同签字后,持请假单在其他测试时间参加测试。

9、严禁替代测试或作弊如跑步过程中抄近道、漏圈等。一经查实,取消测试成绩,并上报学院、教务处做严肃处理。

10、测试工作具体负责人和联系方式:体育教学部段绍斌(61616)、肖宇淳(67807)、袁立安(13575255196

八、测试工作量补给办法

 在完成测试工作后,由测试小组统计提供参加测试学生数、测试数据统计表和测试数据比较分析报告报体育教学部审核,由体育教学科研部报教务处和主管校长审批,审批后由体育教学部按每生0.2学时的测试课时从教务处的课时酬金中进行报账。

九、注意事项:

1、体育健康测试,原则上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合格,若不及格,将影响到个人的评优、评先以及毕业等。

2、请各班班长在室内项目测试结束后的第三天中午1230,到体育中心测试现场进行查询,确认班里每位同学参加测试的情况,及时找到漏测项目和未参加测试的同学,使其在测试期内尽快完成补测。

3、参加保健课学习,以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同学,需填写年度免修申请单(体育器材室领取或学院网→信息公开栏→体育教学部→办事流程下载)和提供相应的医院证明,由学院统一汇总上交袁立安老师(13575255196),经体育教学部审核确定上报教务处。

4、测试成绩将在全部测试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布,具体公布在体育教学科研部网站→信息公开栏→信息列表。

网址:xbsz/tyjxb/

5、对成绩有异议的同学,可以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周内,到体育教学科研部袁立安老师处进行查询,逾期不予查询。

附件1:《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安全管理制度

附件2:年度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附件3:《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操作方法

附件4:《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须知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与体育教学科研部联系

    湖南工学院体育教学科研部

             202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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