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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第八届大学生太极拳比赛竞赛规程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9-05-15 打印本页

湖南工学院第八届大学生太极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湖南工学院

二、承办单位:湖南工学院体育教学部

三、参赛单位:湖南工学院各二级学院

四、竞赛日期、地点

时间:5月24日(周五)下午3点

地点:北区田径场

五、竞赛项目

集体项目:各二级学院组织80人团队参加24式太极拳集体赛,配乐(不含歌词)。

六、参赛人数

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80名,男女不限。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

1.运动员必须是我校在籍全日制学生。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重大身体疾病者,遵守运动员守则,各二级学院要求选拔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参赛并对其负责。

八、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为单项集体赛。

2.24式太极拳采用原国家体委编印的24式简化太极拳,技术动作参照吴阿敏24式太极拳示范动作。

3.套路完成时间为5—6分钟,完成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在5秒以内者(含5秒),裁判长扣0.1分,在10秒以内者(含10秒),扣0.2分,以此类推;须配乐(自带CD光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放音乐。

4.本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赛会有关补充规定。

九、记分方法

按比赛中获得的得分总和决定比赛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得分总和相等,则以动作质量应得分高者列前;若动作质量得分仍相等,则以演练水平应得分高者列前;若仍相等,名次并列。

十、奖励

1.团体按总分进行排名,比赛取前六名,由组委会颁发奖牌和个人荣誉证书。

2.参赛各二级学院各推选两名“优秀运动员”,由组委会颁发证书。

3.大会设“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4.获奖运动员将按《湖南工学院运动训练和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奖学分。

十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必须电脑打印报名表一式一份,经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不盖章无效),于5月10日前送到湖南工学院体育部张元老师(报名电话:64577  邮箱:345313950@qq.com,报名地址:1310)。

2.各参赛队一经报名,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队员。

十二、裁判员的选派

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由体育教学部专业教师担任。

十三、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

1.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委员由主办单位选聘。

2.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将严格按本届运动会《竞赛总则》的规定。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运动队(员)取消比赛资格或录取名次,情节严重者给予责任人处分并通报全校。

(三)负责对各参赛代表团、运动队(员)的纪律监督工作。

十四、申诉

1.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向组委会中“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比赛中对裁判裁决有异议,可向组委会中“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2.代表队申诉必须提交有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方可受理。

十五、其它

1.集体项目参赛服装由各二级学院自备。

2.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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