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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2016年“阳光体育”大学生男子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6-05-06 打印本页


     

一、 主办单位:湖南工学院  

二、 承办单位:湖南工学院体育教学部    

三、 竞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165 11  

比赛地点:酃湖校区南区足球场、北区足球场。  

四、 报名、参赛办法    

报名日期:430日前将报名表提交到1311办公室。  

报名办法:  

1. 各学院限报男队一支队伍参加比赛。  

2. 每队可报运动员大名单18名以上、领队1名、教练员1名、医生1名。   

3. 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投保一定数额的意外伤害保险。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     

1. 为端正赛风,突出学校举办足球比赛“育人”的宗旨和教育的特色,充分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精神,学校应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认真审查并负责,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  

2. 主、承办单位将在报名后、比赛中、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所在队的比赛资格和成绩,同时对该运动员所在的学院按湖南工学院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  

3. 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需向比赛监督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及举报内容的证据申诉。  

4. 运动员必须是经我校统一招生考试审核录取的在校全日制学生(培训生、函授生、成人高考、进修班、远程教育生等不予参加)。  

5. 参加队员必须是湖南工学院在籍学生,文化课成绩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条例,各参赛单位应对运动员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后,认真填写报名单上所有内容,否则不得参加比赛;所有参赛队员必须参加人身安全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如因为队员没有购买保险而在比赛中出现的伤病等情况由队员本人负责。  

6. 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必须是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  

7. 所有上场参加比赛的队员均须携带相关证件(学生证等)进行登记,没有有效证件者不得上场参加比赛, 不得先上场后拿证件。  

六、 竞赛办法    

1. 第一阶段比赛,分组进行单循环比赛(分组由各队代表抽签确定.  

2. 第二阶段比赛,小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  

3. 第三阶段比赛,各小组第三名争夺五、六名,第二阶段负队争夺三、四名,胜队争夺冠亚军。  

4. 小组赛 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则得0分。按各队积分多少决定小组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根据相互间胜负关系,胜者列前;如净胜球相等,进球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出线名额。淘汰赛阶段平局直接点球决定胜负。  

 七、 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1. 执行国际足联2015年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比赛用球为国际标准5号球。  

2. 比赛采取11人制,每场比赛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  

3. 所有报名且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都可上场比赛;每场比赛运动员允许填报18名,其中7名为替补队员,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运动员和7名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技术台,赛前没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上场比赛。  

4. 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驱逐出场的队员,停止下一场比赛(比赛监督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5. 在比赛开始时,如果某一队场上队员不足7名时,则本场比赛自然终止,视该队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实际比分为准。

6. 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组委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90分钟。  

7. 每队必须备有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号码不符或者无号、重号不得上场;一名队员只能有一个号码,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各队参赛时要统一服装,服装上必须要有明显的号码,场上队长必须佩戴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比赛时只允许穿着胶底足球运动鞋,佩戴护腿板。替补席区不得有球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8. 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须更改比赛时间,由联赛组委会作出决定。报名后或比赛期间,若无故弃权,对该学院按湖南工学院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  

9. 参赛运动员均不得染发、蓄长发、留怪异发型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均取消比赛资格。  

八、 参加比赛执法的裁判员由湖南工学院体育部选派。    

九、 比赛监督委员会    

1. 比赛监督委员会由组委会派遣,代表组委会按照《比赛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协调赛区工作,对比赛和赛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定,向组委会负责。  

2. 对本次足球比赛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事件由比赛监督委员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湖南工学院体育工作委员会备案。  

3. 比赛监督委员会将依据和参照《湖南工学院学生手册》处理工作人员和运动员的违规违纪事件。  

4. 如比赛出现重大违规违纪事件,湖南工学院有关职能部门有权追加处罚。  

十、 其他事宜  

1. 凡超过规定的开球时间10分钟不到的球队,以弃权论处,判对方队以30获胜。 如遇突发事件导致不能前来参加比赛,请及时与比赛组委会负责人联系。  

2. 本次比赛使用红黄牌,得到1张红牌或累计2张黄牌停赛一场。比赛换人时带证件且向裁判员报名,由技术台裁判员员提示主裁换人。比赛结束后两队队长必须到技术台处登记。    

3. 在比赛过程中因不服从裁判判决,故意中断比赛,时间超过5分钟即为罢赛,将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所有比赛结果判0:3负于对手。 比赛中,除比赛双方参赛队员及裁判和主办方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比赛场地内。  

4. 运动员和服务人员无论在比赛时或比赛前后,在场内或场外,如有殴打辱骂裁判员、对方运动员、服务人员、观众等恶劣行为,应当即停止比赛,取消该队比赛资格,所有比赛结果判0:3负于对手。 球员球迷不得起哄,辱骂裁判,干扰比赛正常进行,一旦出现此情况,球队必须马上出面调和制止。  

5. 本赛事裁判员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参赛运动员、服务人员所作出的处罚为最终决定,各队必须遵守。 

6. 如逢大雨等天气原因,将另行安排比赛时间,详见具体通知。  

7. 每场比赛结束后,胜队负责清理场地卫生。  

8. 未尽事宜请以组委会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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